一种行政法律风险自查系统的制作方法

未命名 08-26 阅读:122 评论:0


1.本发明涉及行政法律风险查询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行政法律风险自查系统。


背景技术:

2.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企业作为行政处罚的责任主体,在企业存续过程中受到很多行政机关的管辖,自然也会存在很多的显性的或隐性的行政处罚风险。
3.现有的法律信息平台提供法律法规相关信息的查询,用户可以通过查询获取的信息对是否存在法律风险进行预判。但是,现有的法律信息平台信息存在以下问题:(1)现有的法律信息平台的查询条件通常总结自法律数据的属性,但是法律数据来源于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由国家机关指定,为客体化数据,即侵犯何种法律保护的客体时违法,这类客体化数据存在一个共性,艰涩难懂,专业强性;但是,并非所有的企业都具备专业的法律人员,尤其是中小企业,常常不具备这类人员,导致难以应用这些法律信息平台;(2)行政法规包括中央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等,数量之多,较难归集,导致现有的法律信息平台没有对行政法规进行系统性的分类和呈现,即使有关键词查询,往往也只能查询到法规名称,不能查询到对应的法规条文,如想进行风险预判,还需耗费很长的时间来进行整部或多部法规的阅读,这导致用户使用现有法律信息平台时时间成本较高,效率较低;(3)现有的法律信息平台有关行政法律的信息较少,顶多收集了法规数据,但仅查阅法规数据,普通用户较难对是否存在行政风险进行判断,判断的准确性较低。
4.另外,在市场经济下,企业类型多种多样,不同行业的企业接收一般行政机关的监管,也要接收由其行业特性决定的、来自特定行政机关的特殊监管。但是很多企业并不清楚其监管单位,更不用说行政法规了,这也会使得其开展风险自查时有所遗漏。
5.综上,现有的法律信息查询平台存在无法查询、查询难和查询效率低、以及数据不全面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6.为此,需要提供一种效率高、便于查询、数据全面的行政法律风险自查系统。
7.为实现上述目的,发明人提供了一种行政法律风险自查系统,包括:客户端系统和服务端系统;
8.所述客户端系统包括:
9.用户输入采集模块,用于获取用户的点击,将采集的信息传递给信息查询模块,供信息查询模块形成完整的查询语句;
10.信息查询模块,与用户输入采集模块和服务端系统的数据存储模块通信连接,用于根据用户的输入形成完整的查询语句,向服务端系统中的数据存储模块提交查询,并接收数据存储模块返回的查询结果;
11.展示模块,用于展示引导用户查询的索引树和行政处罚风险信息,所述索引树包
括初级索引和末级索引,所述初级索引包括根据企业主体的共性和差异性分类形成的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所述末级索引为存在行政处罚风险的行为;
12.所述客户端系统与服务端系统通讯连接,用于从服务端系统获取信息并通过展示模块进行信息展示。
13.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方式,所述服务端系统包括:
14.数据获取模块,用于获取行政违法行为及其对应的法规条文信息、过往判例信息和/或资讯文章信息,数据获取模块与数据存储模块连接,将获取的信息作为动态数据存储至数据存储模块中;
15.数据存储模块,用于存储动态数据和静态数据,所述动态数据包括行政违法行为数据,所述静态数据包括一般主体的行政处罚风险查询索引和特殊主体的行政处罚风险查询索引;
16.数据分析模块,用于对数据获取模块获取的法规条文信息、过往判例信息和/或资讯文章信息进行分析处理,获取每条信息与查询索引的对应关系,数据分析模块与数据存储模块连接,将对应关系信息作为动态数据存储至数据存储模块中。
17.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方式,所述一般主体下设一级索引,根据行为侵害的利益范围进行分类形成。
18.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方式,一般主体的一级索引和末级索引之间还包括根据行为客体的不同进行分类的二级索引,和/或根据行为客体的属性类型进行分类的三级索引。
19.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方式,一般主体的一级索引包括企业内部行为、企业外部行为和/或其他企业行为,其中,侵害企业自身利益的为企业内部行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为企业外部行为,侵害国家利益或其他利益的为其他企业行为;
20.一般主体的二级索引中,企业内部行为下,根据企业经营的影响要素划分行为客体,包括与员工有关的行为、与产品有关的行为、与经营有关的行为、与管理有关的行为中的至少两种,企业外部行为下,根据侵害的社会公共利益的类型划分行为客体,包括与资源利用有关的行为、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行为、与生物安全有关的行为中的至少一种,其他企业行为下,根据侵害的国家利益的类型划分行为客体,包括:与出入境有关的行为。
21.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方式,所述特殊主体下设一级索引,根据特殊主体的行业类型进行分类,或以特殊主体的行业类型为主、需要特殊监管的内容为辅进行分类。
22.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方式,根据特殊主体的行业类型分类形成的一级索引下,与末级索引之间还包括根据行政违法行为关联的主体分类形成的二级索引。
23.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方式,根据特殊主体的行业类型进行分类的特殊主体的一级索引包括:司法中介、医药生物、金融服务、物流运输、公共事业、建筑地产、文化教育、新闻影视、互联网和/或农林牧渔;根据需要特殊监管的内容进行分类的特殊主体一级索引包括特殊产品、特殊行为、特殊企业和/或特殊行业。
24.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方式,根据需要特殊监管的内容进行分类的特殊主体的一级索引下设二级索引,其中:
25.特殊产品的二级索引包括食品、农产品和/或烟草;
26.特殊行为的二级索引包括:测绘行为、养老行为、通信行为和/或证件及个人信息相关行为;
27.特殊企业的二级索引包括:国有企业和/或外资企业;
28.特殊行业的二级索引包括:文物经营企业、旅游经营企业、印铸刻字企业、修理回收企业、酒店旅馆和/或保安服务公司。
29.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方式,所述服务端系统还包括数据更新模块,所述数据更新模块用于更新行政违法行为及其相关信息,即根据从数据源获取的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定期对数据存储模块内的动态数据进行更新,并判断已有过往判例信息在新法律法规下是否仍然有效,并剔除无效的过往判例信息,以及用于根据从数据源获取最新的资讯文章信息,更新行政违法行为相关的资讯文章信息。
30.区别于现有技术,上述技术方案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有:本系统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共性和差异性,提供的自查系统由两部分构成,即具有企业共性的一般主体行政法律风险自查功能,以及具有企业差异性的特殊主体行政法律风险自查功能,本系统具有全面的数据信息,便于了不同性质的企业查询使用;此外,本系统的查询索引有效的便于了使用者的查询,使得不具备法律专业能力的用户也可以熟练的使用本系统,有效的解决了查询门槛高、查询难的问题,并有效的提高了查询效率;此外,本系统不仅具有法律法规,还融合了过往判例和资讯文章,使得普通用户可以轻松的了解自己的行为是否存在行政风险并进行判断,有效的提高了用户查询的准确率;对于特殊主体中涉及需要特殊部门监管的特殊类型的企业,本系统采用了行业类型加特殊监管相结合的技术手段,对该部分的企业提供行政法律风险查询,有效的解决了现有查询系统一直未解决的最后一步的问题,使得本自查系统实用性更广,具有前所未有的应用价值。
附图说明
31.图1为具体实施方式所述客户端系统与服务端系统结构图;
32.图2为具体实施方式所述初级索引结构图;
33.图3为具体实施方式所述一般主体索引树结构图;
34.图4为具体实施方式所述特殊主体索引树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35.为详细说明技术方案的技术内容、构造特征、所实现目的及效果,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予说明。
36.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行政法律风险自查系统,包括:客户端系统和服务端系统;
37.其中客户端系统包括:
38.用户输入采集模块,用于获取用户的点击,将采集的信息传递给信息查询模块,供信息查询模块形成完整的查询语句;例如,如果用户输入点击的是某一级索引的索引项,则以该索引项的名称或编号为查询指令。
39.信息查询模块,与用户输入采集模块和服务端系统的数据存储模块通信连接,用于根据用于的输入形成完整的查询语句,向服务端系统中的数据存储模块提交查询,并接收数据存储模块返回的查询结果;
40.展示模块,用于展示引导用户查询的索引树和行政处罚风险信息,所述索引树包
括初级索引和末级索引,所述初级索引包括根据企业主体的共性和差异性分类形成的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所述末级索引为存在行政处罚风险的行为;所述索引树为根据行政处罚行为的主体进行多级分类而形成的多级索引;
41.服务端系统包括:
42.数据获取模块,用于获取行政违法行为及其对应的法规条文、过往判例和资讯文章,数据获取模块与数据存储模块连接,将获取的信息作为动态数据存储至数据存储模块中;
43.数据存储模块,用于存储动态数据和静态数据,动态数据包括行政违法行为数据,静态数据包括一般主体的行政处罚风险查询索引和特殊主体的行政处罚风险查询索引;
44.数据分析模块,用于对数据获取模块获取的法规条文信息、过往判例信息和资讯文章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获取每条数据与查询索引的对应关系,数据分析模块与数据存储模块连接,将对应关系信息作为动态数据存储至数据存储模块中;
45.客户端系统与服务端系统通讯连接,用于从服务端系统获取信息并展示信息。
46.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本系统的一般主体下设一级索引,一般主体的一级索引根据行为侵害的利益范围进行分类形成,其包括企业内部行为、企业外部行为和/或其他企业行为;其中,侵害企业自身利益的为企业内部行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为企业外部行为,侵害国家利益或其他利益的为其他企业行为,比如:侵害国家安全或国际关系的行为。
47.一般主体还包括根据行为客体不同进行分类的二级索引,具体的,根据行为指向的目标,即行为客体不同进行分类;其中,企业内部行为下,根据企业经营的影响要素划分行为客体,比如:人、产品、经营、管理等,其二级索引的标签可包括:与员工有关的行为、与产品有关的行为、与经营有关的行为、与管理有关的行为中的至少两种,企业外部行为下,根据侵害的社会公共利益的类型划分行为客体,其二级索引的标签可包括:与资源利用有关的行为、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行为、与生物安全有关的行为中的至少一种,其他企业行为下,根据侵害的国家利益的类型划分行为客体,其二级索引的标签可包括:与出入境有关的行为;
48.一般主体还包括根据行为客体的属性不同进行分类的三级索引,比如,与员工有关的行为,行为客体为员工,员工的属性包括其权利和义务,相应的,三级索引的标签可以根据权利和义务类型设置,可包括:员工劳动行为相关风险、员工工会方面的行为相关风险、员工就业促进方面的行为相关风险等等;再如,与产品有关的行为,行为客体为产品,产品的属性包括产品的质量、价格的影响因素等方面;与经营有关的行为,行为客体为经营,经营的属性包括经营流程,如:设立、变更,经营增值,如:招投标,纳税等方面。
49.一般主体还包括末级索引,即行为索引标签,具体的为存在行政处罚风险的行为。
50.展示模块展示的索引树通过以下方式获取:一种是,在客户端系统内构建索引树,具体而言,在客户端系统的代码中,将索引标签以硬代码的方式进行固定,仅将末级的索引标签与服务端系统的信息存储模块建立链接。当用户根据索引树引导进入末级索引标签并点击该级标签时,才向服务端系统的信息存储模块发送查询指令,信息存储模块接收查询指令后,将存储的动态数据经由数据获取模块发送至客户端系统的展示模块,由展示模块进行展示。
51.另一种是,用户的每次输入均向服务端系统中的信息存储模块发送查询指令,按层级读取信息存储模块存储的数据索引,数据获取模块接收服务端系统的反馈信息后,输出至客户端系统的展示模块进行展示。
52.在上述实施例中,对于一般主体,数据分析模块获取每条数据与查询索引中的末级索引的对应关系。
53.在不同的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本系统包括特殊主体以行业类型分类和以需要特殊监管的内容进行分类形成的一级索引,分类规则以行业类型为主、需要特殊监管的内容为辅;特殊主体根据行业类型分类形成的一级索引包括但不限于司法中介、医药生物、金融服务、物流运输、公共事业、建筑地产、文化教育、新闻影视、互联网和/或农林牧渔;特殊主体根据需要特殊监管的内容进行分类形成的一级索引包括特殊产品、特殊行为、特殊企业和/或特殊行业。其中,特殊主体这个初级索引下可仅设置根据行业类型分类形成的一级索引,综合考虑行业类型加需要特殊监管的内容形成的一级索引作为优选实施例。
54.在上述实施例中,特殊主体还包括根据行政违法行为关联的主体分类形成的二级索引,对于按行业类型分类形成的一级索引,根据行政违法行为关联的主体分类形成二级索引,例如:对于司法中介,其二级索引可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评估机构和/或电子认证服务企业等。在某些实施例中,根据需要特殊监管的内容进行分类形成的一级索引,包括特殊产品、特殊行为、特殊企业和/或特殊行业。对于需要特殊监管的内容涉及的一级索引,其二级索引分别为:特殊产品下设二级索引包括食品、农产品和/或烟草,特殊行为下设二级索引,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行为、养老行为、通信行为和/或证件及个人信息相关行为;特殊企业下设二级索引包括:国有企业和/或外资企业;其他需要特殊法规监管的主体作为特殊行业下的二级索引,比如文物经营企业、旅游经营企业、印铸刻字企业、修理回收企业、酒店旅馆和/或保安服务公司等。
55.在上述实施例中,特殊主体还包括根据特殊主体存在的具体行政违法行为形成的末级索引。末级索引为特殊主体可能存在的具体行政违法行为。例如,对于二级索引:律师事务所,其下设的末级索引包括如下几类行为中的一项或多项:
56.(1)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等行为的;
57.(2)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行为的;
58.(3)泄露国家秘密的,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等行为的;
59.(4)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等行为的;
60.(5)律师因违反本法规定,在受到警告处罚后一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警告处罚情形的;
61.(6)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
62.(7)代表机构或者代表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管理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63.(8)非法从事法律服务活动或者其他营利活动的;
64.(9)聘用中国执业律师,或者聘用的辅助人员从事法律服务的,开展法律服务收取费用未在中国境内结算等行为的;
65.(10)同时在两个以上代表机构担任或者兼任代表的,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
个人隐私等行为的;
66.(11)代表机构注销,在债务清偿完毕前将财产转移至中国境外,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67.(12)代表机构的代表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的;
68.(13)已被撤销执业许可的代表机构或者代表继续在中国境内从事法律服务活动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外国律师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个人擅自在中国境内从事法律服务活动的。
69.在上述实施例中,对于特殊主体,服务端系统的数据分析模块获取每条数据与查询索引中的末级索引的对应关系。
70.在上述实施例中,服务端系统的数据获取模块,根据预设的关键词,通过互联网从若干个数据源获取原始数据;此处所述的数据源包括但不限于:百度、政府网站等。数据获取模块用于获取行政违法行为及其对应的法规条文信息、过往判例信息和资讯文章信息,数据获取模块与数据存储模块连接,将获取的信息作为动态数据存储至数据存储模块中;具体的,首先人工选定几个数据源,然后借助站长之家等工具查找主题相似的数据源网站,再根据数据源网站的隐私条款、用户协议等是否允许数据被抓取,从中选择允许抓取数据的数据源。
71.数据存储模块,用于存储经过过滤和归类的原始数据,并向客户端系统的展示模块提供数据获取接口;存储模块存储的数据包括存在行政处罚风险的各种行为、以及与每种行为对应的相关法律信息,包括法规条文信息,过往判例信息和资讯文章信息。具体的,数据存储模块用于存储动态数据和静态数据,动态数据包括行政违法行为数据,静态数据包括行政处罚风险查询索引,查询索引包括根据企业主体的共性和差异性分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两个初级索引。
72.数据分析模块,根据预设的关键词和数据来源,分析原始数据并进行归类;用于对数据获取模块获取的法规条文信息、过往判例信息和资讯文章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获取每条数据与查询索引的对应关系,数据分析模块与数据存储模块连接,将对应关系信息作为动态数据存储至数据存储模块中。
73.对于一般主体,数据分析模块根据预设的关键词和数据来源,分析原始数据并进行归类,包括步骤:(1)确定原始数据对应的行政违法风险行为;(2)确定原始数据属于法规条文、过往判例还是资讯文章,三者只能选其一;根据抓取到该原始数据所使用的关键词,将其对应的行为确定为“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局部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等的行为”。
74.在上述实施例中,数据存储模块可以直接设置数据索引,客户端系统直接读取数据索引后由展示模块展示,也可以在客户端系统直接设置查询引导索引并由展示模块展示。
75.在一些实施例中,服务端系统还包括数据更新模块,用于对已存储的数据,按照预设的时间周期确认原始数据是否有效,若无效,则主动获取新数据的内容并覆盖原始数据;具体而言,根据从数据源获取的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定期对数据存储模块内的动态数据进行更新,并判断已有过往判例信息在新法律法规下是否仍然有效,并剔除无效的过往判例
信息,以及用于根据从数据源获取最新的资讯文章,更新行政违法行为相关的资讯文章信息。
76.例如原始数据是否已被删除,具体的通过发起http请求并查看http响应的状态码,或者,当有新的法律发布时,主动获取新版法律的内容并覆盖。例如:从预先确定的数据源抓取特定的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并通过数字编号或“第一条”、“第二条”等表示条款划分的字段,将其拆分为法律条款;通过定期或手动触发的方式,从相同的数据源抓取相同的法律,拆分后进行文字比较,从而判断是否有新的法律版本发布,并在发现新的法律版本时,用新的法律条文覆盖旧的法律条文;此外,如果法律的名称中包含有版本信息,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修订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2年最新版)》,可以通过关键字“修订版”或“最新版”获取法律的修订时间,从而判断是否有新的法律版本。
77.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在本文中已经对上述各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因此,基于本发明的创新理念,对本文所述实施例进行的变更和修改,或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直接或间接地将以上技术方案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
1.一种行政法律风险自查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客户端系统和服务端系统;所述客户端系统包括:用户输入采集模块,用于获取用户的点击,将采集的信息传递给信息查询模块,供信息查询模块形成完整的查询语句;信息查询模块,与用户输入采集模块和服务端系统的数据存储模块通信连接,用于根据用户的输入形成完整的查询语句,向服务端系统中的数据存储模块提交查询,并接收数据存储模块返回的查询结果;展示模块,用于展示引导用户查询的索引树和行政处罚风险信息,所述索引树包括初级索引和末级索引,所述初级索引包括根据企业主体的共性和差异性分类形成的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所述末级索引为存在行政处罚风险的行为;所述客户端系统与服务端系统通讯连接,用于从服务端系统获取信息并通过展示模块进行信息展示。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政法律风险自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端系统包括:数据获取模块,用于获取行政违法行为及其对应的法规条文信息、过往判例信息和/或资讯文章信息,数据获取模块与数据存储模块连接,将获取的信息作为动态数据存储至数据存储模块中;数据存储模块,用于存储动态数据和静态数据,所述动态数据包括行政违法行为数据,所述静态数据包括一般主体的行政处罚风险查询索引和特殊主体的行政处罚风险查询索引;数据分析模块,用于对数据获取模块获取的法规条文信息、过往判例信息和/或资讯文章信息进行分析处理,获取每条信息与查询索引的对应关系,数据分析模块与数据存储模块连接,将对应关系信息作为动态数据存储至数据存储模块中。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政法律风险自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一般主体下设一级索引,根据行为侵害的利益范围进行分类形成。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行政法律风险自查系统,其特征在于:一般主体的一级索引和末级索引之间还包括根据行为客体的不同进行分类的二级索引,和/或根据行为客体的属性类型进行分类的三级索引。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行政法律风险自查系统,其特征在于:一般主体的一级索引包括企业内部行为、企业外部行为和/或其他企业行为,其中,侵害企业自身利益的为企业内部行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为企业外部行为,侵害国家利益或其他利益的为其他企业行为;一般主体的二级索引中,企业内部行为下,根据企业经营的影响要素划分行为客体,包括与员工有关的行为、与产品有关的行为、与经营有关的行为、与管理有关的行为中的至少两种,企业外部行为下,根据侵害的社会公共利益的类型划分行为客体,包括与资源利用有关的行为、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行为、与生物安全有关的行为中的至少一种,其他企业行为下,根据侵害的国家利益的类型划分行为客体,包括:与出入境有关的行为。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政法律风险自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特殊主体下设一级索引,根据特殊主体的行业类型进行分类,或以特殊主体的行业类型为主、需要特殊监管的内容为辅进行分类。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行政法律风险自查系统,其特征在于:根据特殊主体的行业类型分类形成的一级索引下,与末级索引之间还包括根据行政违法行为关联的主体分类形成的二级索引。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行政法律风险自查系统,其特征在于:根据特殊主体的行业类型进行分类的特殊主体的一级索引包括:司法中介、医药生物、金融服务、物流运输、公共事业、建筑地产、文化教育、新闻影视、互联网和/或农林牧渔;根据需要特殊监管的内容进行分类的特殊主体一级索引包括特殊产品、特殊行为、特殊企业和/或特殊行业。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行政法律风险自查系统,其特征在于,根据需要特殊监管的内容进行分类的特殊主体的一级索引下设二级索引,其中:特殊产品的二级索引包括食品、农产品和/或烟草;特殊行为的二级索引包括:测绘行为、养老行为、通信行为和/或证件及个人信息相关行为;特殊企业的二级索引包括:国有企业和/或外资企业;特殊行业的二级索引包括:文物经营企业、旅游经营企业、印铸刻字企业、修理回收企业、酒店旅馆和/或保安服务公司。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政法律风险自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端系统还包括数据更新模块,所述数据更新模块用于更新行政违法行为及其相关信息,即根据从数据源获取的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定期对数据存储模块内的动态数据进行更新,并判断已有过往判例信息在新法律法规下是否仍然有效,并剔除无效的过往判例信息,以及用于根据从数据源获取最新的资讯文章信息,更新行政违法行为相关的资讯文章信息。

技术总结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行政法律风险自查系统,客户端系统包括:用户输入采集模块用于获取用户的点击,将采集的信息传递给信息查询模块,供信息查询模块形成完整的查询语句;信息查询模块与用户输入采集模块和服务端系统的数据存储模块通信连接,用于根据用户的输入形成完整的查询语句,向服务端系统中的数据存储模块提交查询,并接收数据存储模块返回的查询结果;展示模块用于展示引导用户查询的索引树和行政处罚风险信息,索引树包括根据企业主体的共性和差异性分类形成的一般主体特殊主体;客户端系统从服务端系统获取信息并通过展示模块进行信息展示;本系统具有效率高、便于查询、数据全面的特点。数据全面的特点。数据全面的特点。


技术研发人员:夏正新 盛涛 张晓丽 王东传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南京一盏神灯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2.11.18
技术公布日:2023/8/23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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