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免浇筑式靴型桩基础结构及支撑结构的制作方法

未命名 09-04 阅读:191 评论:0


1.本实用新型属于桩基础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免浇筑式靴型桩基础结构及支撑结构。


背景技术:

2.本部分的陈述仅仅是提供了与本实用新型相关的背景技术信息,不必然构成在先技术。
3.桩基础是通过承台把若干根桩的顶部联结成整体,共同承受动静荷载的一种深基础,而桩是设置于土中的竖直或倾斜的基础构件,其作用在于穿越软弱的高压缩性土层或水,将桩所承受的荷载传递到更硬、更密实或压缩性较小的地基持力层上。桩基础结构的应用在各类工程中占有重要比重,可以解决结构物不均匀变形、土体侵蚀冲刷、不稳定土层等各类问题。常规桩基基础形式主要有钢筋混凝土承台桩基、桩柱一体式等。常规的桩基基础主要包括桩基承台、桩等构件,主要的施工方法是桩施工-基坑整平-浇筑垫层-绑扎钢筋-承台模板安装-承台浇筑-养护等,对于一些需要打桩的工期紧张、地形复杂的工程或情况紧急的临时工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4.具体介绍如下:
5.钢筋混凝土承台桩基,为传统桩基方式,存在施工周期长,砼用量高,占地面积大等缺点。当应用于临时工程时承台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不可反复利用。并且混凝土浇筑受到混凝土搅拌站地点的制约。
6.桩柱一体式,如采用预制桩也是一种免浇筑桩基础承台结构,但单根桩存在对地质条件要求高,施工精度要求高,无法多桩协同作用等问题。且桩对水平力较敏感,施工误差易导致结构安全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7.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了一种免浇筑式靴型桩基础结构及支撑结构,本实用新型能够解决常规钢筋混凝土承台施工周期长,受制约因素多,以及钢筋混凝土承台无法反复利用等问题。
8.根据一些实施例,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9.一种免浇筑式靴型桩基础结构,包括主管和围绕主桩为形心圆周分布的多个副管,主管用于套设在主桩上,副管用于套设在副桩上;
10.各副管和主管之间均通过一连接板连接;
11.相邻副管之间通过一连接板连接。
12.作为可选择的实施方式,所述主管的高度大于各副管的高度。
13.进一步的,所述主桩和副桩的桩基础结构设置有防腐层。
14.作为可选择的实施方式,所述主管上方设置有吊耳,所述各副管上方均设置有吊耳。
15.作为可选择的实施方式,所述主管采用钢结构,所述副管采用钢结构。
16.作为可选择的实施方式,副管和主管之间的连接板上端具有一定倾斜角度,由主管上端平稳过渡至副管上端。
17.作为可选择的实施方式,所述主管和各相邻副管之间的连接板通过单独的连接板连接。
18.作为可选择的实施方式,各连接板的底端通过一钢板形成箱型结构,所述箱型结构内部填充有配重物。
19.作为可选择的实施方式,所述连接板、主管、副管之间为可拆卸连接。
20.一种支撑结构,包括上述多组免浇筑式靴型桩基础结构。
2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22.本实用新型整体采用钢结构,整体采用模块化树结构,在工厂制造安装,免去常规桩基施工中浇筑垫层、绑扎钢筋、承台模板安装、承台浇筑、养护等环节,不受混凝土搅拌站地点的制约。
23.本实用新型的桩基础结构承台部分与桩体连接处设置可拆卸装置,当本结构应用于临时工程时,工程结束后可拆卸并反复使用。
24.本实用新型采用多桩连接,适用于多种环境(海洋、淡水、陆地),并通过钢构件连接协同作用可抵抗较大荷载。
25.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26.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
27.图1是本实施例的结构立体示意图;
28.图2是本实施例的侧视图;
29.图3是本实施例的俯视图;
30.其中,1、主管,2、副管,3、钢板,4、钢板,5、钢板,6、钢板,7、主桩,8、副桩。
具体实施方式:
31.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32.应该指出,以下详细说明都是例示性的,旨在对本实用新型提供进一步的说明。除非另有指明,本文使用的所有技术和科学术语具有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相同含义。
33.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34.在本实用新型中,术语如“上”、“下”、“左”、“右”、“前”、“后”、“竖直”、“水平”、“侧”、“底”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只是为了便于叙述本实用新型各部件或元件结构关系而确定的关系词,并非特指本实用新型中任一部件或元件,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5.本实用新型中,术语如“固接”、“相连”、“连接”等应做广义理解,表示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一体地连接或可拆卸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相关科研或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6.如图1-图3所示,一种免浇筑可拼接式靴型桩基础结构,包括钢结构主管1,钢结构副管2,主管1套设在主桩7上,副管2套设在副桩8上。
37.主桩7和副桩8均为预制桩。主桩7位于形心,副桩8围绕主桩7圆周分布。
38.各副管2与主管1之间均采用钢结构钢板3连接,相邻的副管2与副管2之间采用若干钢结构钢板5相连,相邻的副管2与副管2之间的钢结构钢板5,以及主管1之间通过钢结构钢板4连接。
39.在本实施例中,上述连接方式采用可拆卸销钉连接,可拆卸销钉及钢板的个数以及尺寸根据工程要求计算确定。利用现有方法计算即可,在此不进行赘述。
40.主桩7通过主管1打入地层,副桩8通过副管2打入地层。
41.主桩7的顶部预留连接构件与主管1连接,副桩8的顶部及副管2的管顶通过预留连接构件连接。
42.主管1的管顶可与上部结构连接,也可直接作为支撑结构。
43.主管1和副管2数量可根据上部结构组合调整。
44.主管1也可以直接作为支撑结构不打桩。
45.在部分实施例中,如需增加基础配重,可在各钢板(3、4、5)底部增加一块水平布设的钢板6,和其他钢板,形成箱型结构,内填块石或混凝土增加基础配重。
46.在部分实施例中,可包括多个上述免浇筑可拼接式靴型桩基础结构,可通过预留节点板进行组合成范围更大、承载能力更强的大型可拆卸联合桩基础结构。
47.当本桩基础安装完毕后,主管1为主要受力作用点,主管1受到力或弯矩时,主管1通过连接装置将力或力矩传给主桩7,同时主管1通过若干连接钢板将力传至副管2,副管2通过连接装置将力传给副桩8。
48.如果包含多个上述免浇筑可拼接式靴型桩基础结构,多个结构可通过连接件协同作用抵抗外力。
49.在部分实施例中,为抵抗土壤、地下水等腐蚀性,所提出的基础结构埋地部分根据土壤及地下水腐蚀性等级采取相应防腐措施,如增设防腐层。土壤或地下水腐蚀性等级为强的不建议使用或防腐做法经论证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
50.在结构安全方面,本实施例的桩基础结构抗水平力、减小顶部位移、结构稳定等性能表现良好,且适用地形范围更广。
51.在施工及经济性等方面,与常规钢筋混凝土承台桩基相比,常规钢筋混凝土桩基结构须绑扎钢筋、支模、浇筑、养护的工序,本实施例的桩基础结构采用钢结构,采用标准化的通用型结构模块拼接形成结构体系,直接在工厂提前制造安装,并可批量生产,运至现场组装,避免现场浇筑混凝土,节省工期。
52.当本结构应用于临时工程时,本实施例的桩基础结构承台部分可拆卸,在未受到破坏的情况下可做到反复利用
53.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即可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
1.一种免浇筑式靴型桩基础结构,其特征是,包括主管和围绕主桩为形心圆周分布的多个副管,主管用于套设在主桩上,副管用于套设在副桩上;各副管和主管之间均通过一连接板连接;相邻副管之间通过一连接板连接。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免浇筑式靴型桩基础结构,其特征是,所述主管的高度大于各副管的高度。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免浇筑式靴型桩基础结构,其特征是,所述主桩和副桩的桩基础结构设置有防腐层。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免浇筑式靴型桩基础结构,其特征是,所述主管上方设置有吊耳,所述各副管上方均设置有吊耳。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免浇筑式靴型桩基础结构,其特征是,所述主管采用钢结构,所述副管采用钢结构。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免浇筑式靴型桩基础结构,其特征是,副管和主管之间的连接板上端具有一定倾斜角度,由主管上端平稳过渡至副管上端。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免浇筑式靴型桩基础结构,其特征是,所述主管和各相邻副管之间的连接板通过单独的连接板连接。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免浇筑式靴型桩基础结构,其特征是,各连接板的底端通过一钢板形成箱型结构,所述箱型结构内部填充有配重物。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免浇筑式靴型桩基础结构,其特征是,所述连接板、主管、副管之间为可拆卸连接。10.一种支撑结构,其特征是,包括多组相互连接的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免浇筑式靴型桩基础结构。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免浇筑式靴型桩基础结构及支撑结构,包括主管和围绕主桩为形心圆周分布的多个副管,主管用于套设在主桩上,副管用于套设在副桩上;各副管和主管之间均通过一连接板连接;相邻副管之间通过一连接板连接。本实用新型能够解决常规钢筋混凝土承台施工周期长,受制约因素多,以及钢筋混凝土承台无法反复利用等问题。无法反复利用等问题。无法反复利用等问题。


技术研发人员:丁晓强 董启暖 徐俊祥 孙晓红 李旭 杨斌 朱社州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3.02.22
技术公布日:20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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