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汽车的电耗目标确定方法、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未命名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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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技术涉及电动汽车开发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纯电汽车的电耗目标确定方法、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纯电汽车的生产厂家在进行新车型开发时,针对电耗相关指标规划及现有车型电耗水平评价时,往往需要参考市售车型的水平,比如选定1-3款同级别的竞品进行参照评价,以此判定自家车型的电耗竞争水平。
3.但是,该方法局限在特定竞争圈几个车型的电耗水平评价,其仅能在电耗数值上评判出孰高孰低,却没有基准的衡量标准,无法反映待开发的新车型在当前行业的电耗水平。因此,在设定开发策略时设定的目标具有较大的高能耗风险,容易导致在新车型开发完成后,存在电耗性能差的问题,浪费大量人力物力。
技术实现要素:
4.鉴于现有技术中的上述缺陷或不足,本技术旨在提供一种纯电汽车的电耗目标确定方法、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以解决在开发纯电汽车时,难以根据未开发完成的纯电汽车来制定电耗开发目标的情况,避免后续纯电汽车开发完成后的电耗性能过差的问题。
5.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纯电汽车的电耗目标确定方法,该方法包括:
6.确定待开发车辆的目标尺寸、目标车格大类以及目标驱动形式,并根据所述目标尺寸,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目标等效体积;其中,所述目标尺寸包括目标轴距、目标轮距以及目标车高;
7.根据所述目标车格大类以及所述目标驱动形式,获取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
8.基于所述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以及所述目标等效体积,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待开发电耗。
9.可选的,所述据所述目标尺寸,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目标等效体积,包括:
10.将所述目标轴距、目标轮距以及目标车高的乘积确定为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目标等效体积。
11.可选的,所述根据所述目标车格大类以及所述目标驱动形式,获取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包括:
12.根据所述目标车格大类以及所述目标驱动形式,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样本车辆,以及与各所述样本车辆对应的在轻型汽车测试循环工况下的第一样本电耗;
13.根据各所述样本车辆的样本等效体积以及与各所述样本车辆对应的第一样本电耗,构建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
14.可选的,所述根据所述目标车格大类以及所述目标驱动形式,获取与所述待开发
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包括:
15.确定所述待开发车辆的目标行驶工况,根据所述目标车格大类以及所述目标驱动形式,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样本车辆;
16.基于所述样本车辆的样本等效体积以及所述目标行驶工况,进行能耗试验,确定所述样本车辆在所述目标行驶工况下的第二样本电耗;
17.根据各所述样本车辆以及与各所述样本车辆对应的第二样本电耗,构建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
18.可选的,所述基于所述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以及所述目标等效体积,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待开发电耗,包括:
19.基于所述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以及所述目标等效体积,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基准电耗;
20.根据所述基准电耗以及预设比例,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待开发电耗。
21.可选的,在所述根据所述基准电耗以及预设比例,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待开发电耗之后,还包括:
22.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已开发车辆,并根据所述已开发车辆,确定待评估电耗;
23.基于所述待评估电耗、所述基准电耗以及所述待开发电耗,确定电耗开发等级,并根据所述电耗开发等级,调整所述已开发车辆。
24.可选的,所述根据所述目标车格大类以及所述目标驱动形式,获取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包括:
25.根据所述目标车格大类以及所述目标驱动形式,获取各历史年度的历史体积电耗分布关系;
26.根据各所述历史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以及所述待开发车辆的预计上市年度,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
27.可选的,在所述获取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之后,还包括:
28.周期性获取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各新增车辆的新增等效体积以及新增电耗,并根据所述新增等效体积以及所述新增电耗更新所述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
29.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括:
30.处理器和存储器;
31.所述处理器通过调用所述存储器存储的程序或指令,用于执行本技术任一实施例所述的纯电汽车的电耗目标确定方法的步骤。
32.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程序或指令,所述程序或指令使计算机执行任一实施例所述的纯电汽车的电耗目标确定方法的步骤。
33.综上所述,本技术提出一种纯电汽车的电耗目标确定方法,通过根据待开发车辆的目标尺寸,确定目标等效体积,以便于确定衡量基准,即不同等效体积的车辆的电耗水平不同,进而,根据待开发车辆的目标车格大类以及目标驱动形式,获取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以确定出待开发车辆对应的等效体积和电耗的行业分布情况,
进而,基于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以及目标等效体积,能够确定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待开发电耗,以用于设定待开发车辆的电耗开发目标,实现了在开发纯电汽车时,能够参考行业车辆情况来制定电耗开发目标的目的,提高了纯电汽车的开发效率。
附图说明
34.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纯电汽车的电耗目标确定方法的流程图;
35.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两驱suv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图;
36.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7.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技术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相关发明,而非对该发明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发明相关的部分。
38.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技术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技术。
39.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纯电汽车的电耗目标确定方法的流程图。
40.参见图1,该纯电汽车的电耗目标确定方法具体包括:
41.s110、确定待开发车辆的目标尺寸、目标车格大类以及目标驱动形式,并根据目标尺寸,确定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目标等效体积。
42.其中,待开发车辆可以是即将开发或者正在开发的车辆,只要是具有尺寸、车格大类以及驱动形式构想的车辆均可作为待开发车辆。目标尺寸用于描述待开发车辆的各标定部位的大小,包括目标轴距、目标轮距以及目标车高。目标车格大类是待开发车辆的车格大类,例如:轿车、suv(sport utility vehicle,运动型多用途汽车)等。目标驱动形式是待开发车辆的驱动形式,例如:两驱、四驱等。目标等效体积是用于描述待开发车辆大小的物理量。
43.具体的,根据待开发车辆,可以确定待开发车辆的开发目标,即目标尺寸、目标车格大类以及目标驱动形式。这些目标在未开发出样车,或者仅有初步构想时,就能够确定,因此,所需的信息较少就能够估计出后续开发的电耗目标。
44.在上述示例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下述方式来根据目标尺寸,确定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目标等效体积:
45.将目标轴距、目标轮距以及目标车高的乘积确定为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目标等效体积。
46.具体的,将目标轴距
×
目标轮距
×
目标车高的值(单位m3)作为目标等效体积。
47.s120、根据目标车格大类以及目标驱动形式,获取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
48.其中,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是在相同的目标车格大类以及目标驱动形式的情况下,各纯电汽车的等效体积与电耗之间的关联关系。
49.具体的,在确定目标车格大类以及目标驱动形式之后,可以确定出相同目标车格大类以及目标驱动形式的车辆的等效体积以及已经测得的电耗,按照各组具有对应关系的
等效体积以及电耗,可以拟合得到等效体积与电耗之间的关联关系,即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
50.在上述示例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已有公告的cltc工况(china light vehicle test cycle,中国轻型汽车测试工况)下的车辆基本信息以及电耗信息,来根据目标车格大类以及目标驱动形式,获取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
51.根据目标车格大类以及目标驱动形式,确定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样本车辆,以及与各样本车辆对应的在轻型汽车测试循环工况下的第一样本电耗;
52.根据各样本车辆的样本等效体积以及与各样本车辆对应的第一样本电耗,构建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
53.其中,样本车辆是与待开发车辆具有相同目标车格大类以及目标驱动形式的现有车辆。轻型汽车测试循环工况即为cltc工况。样本等效体积是根据样本车辆的尺寸确定的等效体积,其确定方式与目标等效体积相同,在此不做赘述。第一样本电耗为样本车辆在cltc工况下,电网端的电能消耗量,单位可以是kwh/100km。
54.具体的,确定出与待开发车辆具有相同目标车格大类以及目标驱动形式的车辆,作为样本车辆。进而,可以从现有公告或已有数据中,确定出这些样本车辆在cltc工况下的电网端电能消耗量作为第一样本电耗。进而,根据各样本车辆的样本等效体积以及第一样本电耗,可以构建体积与电耗之间的关联关系,即构建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
55.示例性的,如图2所示的两驱suv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图,以样本等效体积(单位m3)为横坐标,第一样本电耗(单位kwh/100km)为纵坐标进行制图,并对图中的数据添加趋势线,图2中为线性趋势线,趋势线代表的关联关系为y=2.578x-5.6106,其中,x表示等效体积,y表示cltc工况电耗。当然,也可以是其他符合理论需求的趋势线。该趋势线可以表明各等效体积对应的中位数电耗值,用于后续制定待开发车辆的电耗开发目标。
56.在上述示例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待开发车辆在开发时预期的经常行驶的工况,来进行样本数据的采集,进而,通过下述方式来根据目标车格大类以及目标驱动形式,获取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
57.确定待开发车辆的目标行驶工况,根据目标车格大类以及目标驱动形式,确定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样本车辆;
58.基于样本车辆以及目标行驶工况,进行能耗试验,确定样本车辆在目标行驶工况下的第二样本电耗;
59.根据各样本车辆的样本等效体积以及与各样本车辆对应的第二样本电耗,构建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
60.其中,目标行驶工况是待开发车辆在开发时预期的在未来上市后主要行驶的工况。第二样本电耗为样本车辆在目标行驶工况下,测得的电能消耗量,单位可以是kwh/100km。
61.具体的,根据开发人员的设定,可以确定待开发车辆的目标行驶工况。并且,确定出与待开发车辆具有相同目标车格大类以及目标驱动形式的车辆,作为样本车辆。进而,可以针对这些样本车辆,将其在目标行驶工况下,进行能耗试验,得到的电能消耗量即为第二样本电耗。进而,根据各样本车辆的样本等效体积以及第二样本电耗,可以构建体积与电耗
之间的关联关系,即构建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
62.在上述示例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体积电耗分布关系的时间变化趋势,预测得到待开发车辆在未来上市时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具体可以通过下述方式来根据目标车格大类以及目标驱动形式,获取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
63.根据目标车格大类以及目标驱动形式,获取各历史年度的历史体积电耗分布关系;
64.根据各历史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以及待开发车辆的预计上市年度,确定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
65.其中,历史年度是具有体积电耗分布关系的当前年份以及当前年份之前的各年份。预计上市年度是待开发车辆在开发完成后面向市场使用和销售的年份。
66.具体的,按照目标车格大类以及目标驱动形式,可以从现有的各历史年度的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中,确定出与待开发车辆相关的体积电耗分布关系,即为历史体积电耗分布关系。进而,按照时间顺序对历史体积电耗分布关系进行时序上排布,并预测在后续年份,尤其是,待开发车辆的预计上市年度所对应的体积电耗分布关系,并将其作为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
67.在上述示例的基础上,在获取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之后,还可以周期性的对体积电耗分布关系进行更新,具体可以是:
68.周期性获取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各新增车辆的新增等效体积以及新增电耗,并根据新增等效体积以及新增电耗更新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
69.其中,新增车辆是现有的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中不包含的车辆。新增等效体积是根据新增车辆的尺寸确定的等效体积,其确定方式与目标等效体积相同,在此不做赘述。新增电耗是新增车辆在单位时间内的电能消耗量。
70.具体的,可以根据公告或者试验,周期性的获取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各新增车辆的新增等效体积以及新增电耗,并将这些成对的新增等效体积以及新增电耗更新至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中,得到新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以达到充分获取样本数据,使得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更加符合现有规律。
71.s130、基于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以及目标等效体积,确定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待开发电耗。
72.其中,待开发电耗是待开发车辆在后续开发时的电耗目标。
73.具体的,将目标等效体积代入至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中,可以得到与目标等效体积对应的电耗值,表示相同目标等效体积下,纯电车辆的电耗值的中位数。进而,可以将该电耗值作为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待开发电耗,或者对该电耗值进行预先设定的处理,以得到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待开发电耗。
74.在上述示例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下述方式来基于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以及目标等效体积,确定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待开发电耗:
75.基于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以及目标等效体积,确定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基准电耗;
76.根据基准电耗以及预设比例,确定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待开发电耗。
77.其中,基准电耗是将标等效体积代入至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后得到的电耗值。
预设比例可以是预先设定的百分比,通常小于100%,用于控制开发时的电耗目标不要过高,例如可以是80%。
78.具体的,将目标等效体积代入至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中,可以得到与目标等效体积对应的电耗值,即基准电耗。进而,将基准电耗与预设比例的乘积,作为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待开发电耗,以便于开发待开发车辆时设定电耗开发的目标。
79.在上述示例的基础上,在根据基准电耗以及预设比例,确定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待开发电耗之后,还可以针对待开发车辆开发完成后的样车进行电耗评价,具体可以是:
80.确定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已开发车辆,并根据已开发车辆,确定待评估电耗;
81.基于待评估电耗、基准电耗以及待开发电耗,确定电耗开发等级,并根据电耗开发等级,调整已开发车辆。
82.其中,已开发车辆是待开发车辆开发后的样车或者成品车,可以用于进行实车测试。待评估电耗是针对已开发车辆进行能耗试验后得到的电能消耗量,单位可以是kwh/100km。电耗开发等级是用于评估已开发车辆的电耗程度的等级。
83.具体的,针对待开发车辆开发出的已开发车辆,可以进行能耗试验,得到待评估电耗,以便于判断已开发车辆的能耗水平是否符合开发需求。进而,若待评估电耗不大于待开发电耗,则可以确定电耗开发等级为优秀,即已开发车辆的电耗水平低于开发时设定的目标;若待评估电耗大于待开发电耗且待评估电耗不大于基准电耗,则可以确定电耗开发等级为良好,即已开发车辆的电耗水平高于开发时设定的目标,但是低于目前行业的电耗中位数;若待评估电耗大于基准电耗,则可以确定电耗开发等级为高电耗,表明已开发车辆的电耗水平高于目前行业的电耗中位数,电耗过高。因此,在电耗开发等级为高电耗的情况下,可以调整已开发车辆,对其中的电耗部件进行二次开发等,以降低电耗。若电耗开发等级为良好,则可以对已开发车辆进行调节,也可以不对已开发车辆进行调节,具体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选择。
84.示例性的,如图2所示,c点对应已开发车辆的等效体积为8.20m3,待评估电耗为15.4kwh/100km,由图可知,其对应的基准电耗为15.529kwh/100km,对应的待开发电耗为12.4232kwh/100km,因此,c点对应已开发车辆的电耗开发等级为良好。m点对应已开发车辆的等效体积为8.60m3,待评估电耗为15.7kwh/100km,由图可知,其对应的基准电耗为16.56kwh/100km,对应的待开发电耗为13.2482kwh/100km,因此,m点对应已开发车辆的电耗开发等级为良好,即m点对应已开发车辆优于中位数水平5.2%。q点对应已开发车辆的等效体积为7.99m3,待评估电耗为17.4kwh/100km,由图可知,其对应的基准电耗为14.9876kwh/100km,因此,q点对应已开发车辆的电耗开发等级为高电耗,故q点对应已开发车辆劣于中位数水平13.8%,可以进行调节再开发。
85.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纯电汽车的电耗目标确定方法,通过根据待开发车辆的目标尺寸,确定目标等效体积,以便于确定衡量基准,即不同等效体积的车辆的电耗水平不同,进而,根据待开发车辆的目标车格大类以及目标驱动形式,获取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以确定出待开发车辆对应的等效体积和电耗的行业分布情况,进而,基于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以及目标等效体积,能够确定与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待开发电耗,以用于设定待开发车辆的电耗开发目标,实现了在开发纯电汽车时,能够参考行业车辆情况来制定电耗开发目标的目的,提高了纯电汽车的开发效率。
和/或“该”等词并非特指单数,也可包括复数。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96.还需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技术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
97.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技术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技术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以上所述仅是本技术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由于文字表达的有限性,而客观上存在无限的具体结构,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润饰或变化,也可以将上述技术特征以适当的方式进行组合;这些改进润饰、变化或组合,或未经改进将发明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他场合的,均应视为本技术的保护范围。
技术特征:
1.一种纯电汽车的电耗目标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确定待开发车辆的目标尺寸、目标车格大类以及目标驱动形式,并根据所述目标尺寸,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目标等效体积;其中,所述目标尺寸包括目标轴距、目标轮距以及目标车高;根据所述目标车格大类以及所述目标驱动形式,获取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基于所述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以及所述目标等效体积,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待开发电耗。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据所述目标尺寸,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目标等效体积,包括:将所述目标轴距、目标轮距以及目标车高的乘积确定为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目标等效体积。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目标车格大类以及所述目标驱动形式,获取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包括:根据所述目标车格大类以及所述目标驱动形式,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样本车辆,以及与各所述样本车辆对应的在轻型汽车测试循环工况下的第一样本电耗;根据各所述样本车辆的样本等效体积以及与各所述样本车辆对应的第一样本电耗,构建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目标车格大类以及所述目标驱动形式,获取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包括:确定所述待开发车辆的目标行驶工况,根据所述目标车格大类以及所述目标驱动形式,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样本车辆;基于所述样本车辆的样本等效体积以及所述目标行驶工况,进行能耗试验,确定所述样本车辆在所述目标行驶工况下的第二样本电耗;根据各所述样本车辆以及与各所述样本车辆对应的第二样本电耗,构建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以及所述目标等效体积,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待开发电耗,包括:基于所述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以及所述目标等效体积,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基准电耗;根据所述基准电耗以及预设比例,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待开发电耗。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根据所述基准电耗以及预设比例,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待开发电耗之后,还包括: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已开发车辆,并根据所述已开发车辆,确定待评估电耗;基于所述待评估电耗、所述基准电耗以及所述待开发电耗,确定电耗开发等级,并根据所述电耗开发等级,调整所述已开发车辆。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目标车格大类以及所述目标驱动形式,获取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包括:
根据所述目标车格大类以及所述目标驱动形式,获取各历史年度的历史体积电耗分布关系;根据各所述历史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以及所述待开发车辆的预计上市年度,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获取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之后,还包括:周期性获取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各新增车辆的新增等效体积以及新增电耗,并根据所述新增等效体积以及所述新增电耗更新所述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9.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处理器通过调用所述存储器存储的程序或指令,用于执行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纯电汽车的电耗目标确定方法的步骤。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程序或指令,所述程序或指令使计算机执行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纯电汽车的电耗目标确定方法的步骤。
技术总结
本申请提供一种纯电汽车的电耗目标确定方法、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该方法包括:确定待开发车辆的目标尺寸、目标车格大类以及目标驱动形式,并根据所述目标尺寸,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目标等效体积;其中,所述目标尺寸包括目标轴距、目标轮距以及目标车高;根据所述目标车格大类以及所述目标驱动形式,获取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基于所述参考体积电耗分布关系以及所述目标等效体积,确定与所述待开发车辆相对应的待开发电耗。通过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实现了在开发纯电汽车时,能够参考行业车辆情况来制定电耗开发目标的目的,提高了纯电汽车的开发效率。效率。效率。
技术研发人员:杜倬倬 李军 杜炜 王德滨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重庆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3.06.13
技术公布日:202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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