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矫治器及矫治系统的制作方法

未命名 09-18 阅读:212 评论:0


1.本技术实施例涉及牙齿正畸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牙科矫治器及矫治系统。


背景技术:

2.错颌畸形是指牙齿、牙弓、颌骨和颅面位置及关系不调,常见症状包括牙列拥挤、牙列间隙、反颌等。大部分错颌畸形是指在儿童生长发育过程中,由先天的遗传因素或后天的环境因素,如疾病、口腔不良习惯、替牙障碍等,也可在生长发育后因外伤、牙周病等原因造成的如牙齿排列不齐、上下牙弓牙合关系的异常、颌骨大小形态位置的异常、面部畸形等。
3.壳状牙齿矫治器是一种治疗错颌畸形的装置,采用安全的弹性透明高分子材料,使矫治过程几乎在旁人无察觉中完成。对于含有矢状向颌位因素的畸形病例,需要通过颌位重建纠正颌位,实现下颌前导或后导。
4.现有的颌位重建隐形矫治器包括:tb(twin-block的简称,也称为双阻板矫治器)和反式tb。其中,tb的作用是促进下颌骨生长,同时内收上前牙。通过调整了的咬合斜面功能性的前移下颌来矫正上、下颌骨间的错位关系,咀嚼肌系统必须通过引导下颌处于前伸位置以适应改变了的新的咬合平衡体系,通常用于引导下巴前伸。而反式tb主要通过调整咬合斜面,功能性的抑制下颌向前,促进上颌骨发育,达到反合的治疗。
5.现有设计方式为,基于下颌骨可以前伸或者后退的最大位置,进行设计上下颌的导板形态,同时以斜面引导下颌在佩戴过程中前伸或后退至最大的位置。但实际应用中,发现新的咬合平衡体系中颌位调整位置经常无法达到治疗目标,其治疗表达率不佳。
6.本技术中的“错颌”、“开颌”、“覆颌”、“颌平面”等中的“颌”均为“牙合”(h
é
),该字系生僻字,且由于一般输入法字库中没有该字,在日常中、网络中常作“颌”,本文为阅读方便,也写作“颌”。


技术实现要素:

7.本技术实施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出一种牙科矫治器及矫治系统,解决通过tb调整颌间关系时,新的咬合平衡体系中颌位调整位置经常无法达到治疗目标,其治疗表达率不佳的问题。
8.为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牙科矫治器,包括:分别用于容纳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的第一壳状本体和第二壳状本体,所述第一壳状本体在对应于后牙区的位置处向对颌方向凸出设有用于调整上下颌之间相对位置关系的第一凸起部,所述第二壳状本体在对应于后牙区的位置处向对颌方向凸出设有用于调整上下颌之间相对位置关系的第二凸起部,所述第一凸起部包括第一作用面,所述第二凸起部包括第二作用面,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互作用时,引导所述第一凸起部和所述第二凸起部相对移动,以调整所述上颌牙齿和所述下颌牙齿的颌间关系,且所述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超过预设移动量,以使所述下颌牙齿的髁突关节被刺激,促进或抑制颌骨的发育。
9.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矫治系统,包括一系列牙科矫治器,渐进地实施用于具有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的患者的治疗计划,所述一系列牙科矫治器包括:第一组矫治器,所述第一组矫治器中至少一个牙科矫治器为第一类牙科矫治器,所述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为上述的牙科矫治器。
10.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牙齿矫治系统,包括一系列牙科矫治器,渐进地实施用于具有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的患者的治疗计划,所述一系列牙科矫治器中至少部分为上述的牙科矫治器,所述部分牙科矫治器中各所述α2:随着治疗计划的进行所述α2逐渐增大,直至等于所述α1;或者,随着治疗计划的进行所述α2从所述α1开始逐渐减小,直至等于预设角度,所述预设角度大于或等于15度。
11.本技术实施方式中牙科矫治器用于调整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颌间关系,通过限定上下凸起部的作用面的形态,实现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超过预设移动量,达到过矫治的效果,以使所述下颌牙齿的髁突关节被刺激,促进颌骨的发育,尽可能使新的咬合平衡体系中上下颌牙齿稳定咬合在目标位置,提升矫治方案的表达率。
12.进一步地,所述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与所述预设移动量之差小于或等于5mm。限定本技术中矫治器实现下颌牙齿的实际移动量超过预设移动量5mm之内,在矫治过程中,尽可能兼顾用户的舒适度及矫治效果,同时避免过矫治幅度过大造成的不可控因素。
13.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中的一个作用面包括第一斜面和第二斜面,所述第一斜面靠近对颌设置,所述第二斜面靠近所述第一斜面的端部与所述第一斜面远离对颌的端部连接,所述第二斜面靠近矫治器表面的端部为所属作用面靠近所述矫治器表面的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斜面与颌平面的锐夹角α1大于所述第二斜面与颌平面的锐夹角α2。通过对作用面设计两个斜面,改变作用面和颌平面的锐夹角,延长作用面的长度,延长上下颌的相对移动距离,使得下颌移动至底的过程中,充分刺激髁突生长或吸收,进一步帮助颌位重建。另外,通过第一作用面中倾角较小的部分延长上下颌的相对移动距离,倾角较大的部分保证在牙齿咬合过程中对咀嚼肌的锻炼。
14.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中的另一个作用面为一整体斜面,与颌平面的锐夹角α3大于或等于所述α2,且小于或等于所述α1。限定上下凸起部中至少一个作用面为整体斜面,保持导斜面中的准确移动,避免行进过程中干扰用户的咬合体验。
15.进一步地,所述α1小于或等于75度,且大于或等于65度。进一步地,所述α2小于或等于70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进一步地,所述α1和所述α2之差大于或等于5度,小于或等于45度。通过限定斜面不同倾角的范围平衡用户的舒适度及矫治效果,同时进一步避免过矫治幅度过大造成的不可控因素。
16.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斜面靠近所述第一斜面的端部与所述第一斜面远离对颌的端部弧形连接。通过弧形连接进一步保持导斜面中的准确移动,避免行进过程中干扰用户的咬合体验。
17.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为一整体斜面,在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不同时,较小的作用面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为α4,所述α4小于或等于65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在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相同时,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为α5,所述α5小于或等于65度,且大于或等于15
度。限定上下凸起部的作用面都为整体斜面,通过减小作用面的倾角,实现作用面相对移动的行程加长,以便准确实现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超过预设移动量,同时还可以避免行进过程中干扰用户的咬合体验。
18.进一步地,所述α4小于或等于45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所述α5小于或等于45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
19.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凸起部在近远中向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凸起部在近远中向的长度。由于咬合运动中,主要为下颌运动,限定下凸起部的长度更小,尽可能避免下颌运动时和其他组织的干扰,保证下颌运动的灵活性。
20.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作用面位于所述第一凸起部的近中侧,所述第二作用面位于所述第二凸起部的远中侧,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互作用时,引导所述第二凸起部在矢状向上向前移动,以使所述下颌牙齿的髁突关节被刺激,促进下颌骨的发育。限定作用面和凸起部的位置关系,以便准确实现导下颌向前,提升治疗计划的表达率。
21.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凸起部在上颌4-6号牙位范围内,所述第二凸起部在下颌5号牙位范围内。
22.进一步地,所述第二作用面位于所述第二凸起部的近中侧,所述第一作用面位于所述第一凸起部的远中侧,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互作用时,引导所述第二凸起部在矢状向上向后移动,以使所述下颌牙齿的髁突关节被刺激,促进上颌骨的发育。限定作用面和凸起部的位置关系,以便准确实现导下颌向后,提升治疗计划的表达率。
23.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作用面设有第一稳固部,所述第二作用面设有第二稳固部,咬合时,所述第一稳固部和所述第二稳固部相作用以使上下颌在一预设位置处稳定咬合。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稳固部和第二稳固部为形成在所述第一作用面和第二作用面上的摩擦结构,或者,所述第一稳固部和第二稳固部为形成在所述第一作用面和第二作用面上的凹凸匹配的结构。进一步地,所述凹凸匹配的结构为设置在所述第一作用面和第二作用面的锯齿状结构。限定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分别包括稳固部,可以咬合时增加凸起部的相互稳定性,提升咬合稳定位置的保持能力。
24.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凸起部和/或第二凸起部的机械强度大于所述壳状本体的其它部位的机械强度。通过限定上下凸起部具有更大的机械强度,尽量避免在咬合中上下凸起部的损坏。
25.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凸起部和/或第二凸起部的颊侧面和/或舌侧面设置有加强结构,所述加强结构由所述第一凸起部的颊侧面和/或舌侧面向外凸起或向内凹入形成。限定上下凸起部设置加强结构以增加凸起部的强度,进一步避免凸起部的损坏。
26.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凸起部和/或第二凸起部面向对颌牙列的面为接触面,所述接触面的结构为与对颌牙齿咬合面解剖特征相同的凹凸结构。限定上下凸起部相接触的表面为解剖式结构,提升接触的稳定性。
27.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凸起部和/或第二凸起部由所述壳状本体的咬合面向对颌凸起形成,或由所述壳状本体的咬合面向对颌增厚形成。进一步限定上下凸起部的形成形式,准确实现凸起部的结构。
28.进一步地,所述预设移动量为到达患者治疗目标时所需的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移动量。
29.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壳状本体上包括两个所述第一凸起部,所述两个第一凸起部所属牙位相同;所述第二壳状本体上包括两个所述第二凸起部,所述两个第二凸起部所属牙位相同。限定上下凸起部分别有两个,且所在牙位对称设置,以便在咬合时提升咬合稳定性。
30.进一步地,矫治系统中第一组矫治器用于实施所述治疗计划中第一阶段,所述矫治系统还包括:实施用于所述治疗计划中第二阶段的第二组矫治器,其中,所述第二组矫治器中至少一个牙科矫治器为第二类牙科矫治器,包括:分别用于容纳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的第三壳状本体和第四壳状本体,所述第三壳状本体在对应于后牙区的位置处向对颌方向凸出设有用于调整上下颌之间相对位置关系的第三凸起部,所述第三壳状本体在对应于后牙区的位置处向对颌方向凸出设有用于调整上下颌之间相对位置关系的第四凸起部,所述第三凸起部包括第三作用面,所述第四凸起部包括第四作用面,所述第三作用面和所述第四作用面相互作用时,引导所述第三凸起部和所述第四凸起部相对移动,以调整所述上颌牙齿和所述下颌牙齿的颌间关系,且所述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等于所述预设移动量。
31.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阶段在所述治疗计划中对应的时间先于所述第二阶段;或者,所述第一阶段在所述治疗计划中对应的时间晚于所述第二阶段。进一步限定部分矫治系统中可实现过矫治的第一类牙科矫治器先于常规牙科矫治器使用,通过过矫治使得矫治过程中下颌牙齿的髁突关节被充分刺激,促进颌骨的发育,同时通过第二类牙科矫治器保持第一类牙科矫治器的矫治目标,尽可能使新的咬合平衡体系中上下颌牙齿稳定咬合在目标位置,提升矫治方案的表达率。另外,进一步限定部分矫治系统中可实现过矫治的第一类牙科矫治器晚于常规牙科矫治器使用,在前期矫治效果不达标后,采用可实现过矫治的牙科矫治器进行补偿矫治,进一步提升矫治方案的表达率。
32.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组矫治器中至少两个牙科矫治器为所述第一类牙科矫治器。进一步地,各所述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一凸起部和各第二凸起部的高度满足:实施时间在后的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一凸起部和各第二凸起部,相对实施时间在先的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一凸起部和各第二凸起部的高度低。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组矫治器中所有牙科矫治器为所述第一类牙科矫治器。限定在第一阶段的治疗计划中上下凸起部的高度逐渐降低,以便在新的咬合稳定关系中上下颌位置逐渐趋于正常后,可以尽量减少上下凸起部对咬合的干扰。
33.进一步地,所述第二组矫治器中至少两个牙科矫治器为所述第二类牙科矫治器,各所述第二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三凸起部和各第四凸起部的高度满足:实施时间在后的第二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三凸起部和各第四凸起部,相对实施时间在先的第二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三凸起部和各第四凸起部的高度低。进一步限定在第二阶段的治疗计划中上下凸起部的高度逐渐降低,以便在新的咬合稳定关系中上下颌位置逐渐趋于正常后,可以尽量减少上下凸起部对咬合的干扰。
34.进一步地,在所述第一阶段在所述治疗计划中对应的时间晚于所述第二阶段时,所述一系列牙科矫治器还包括:实施用于所述治疗计划中第三阶段的第三组牙科矫治器,所述第三阶段在所述治疗计划中对应的时间晚于所述第一阶段,所述第三组牙科矫治器中至少一个牙科矫治器为所述第二类牙科矫治器。进一步限定治疗计划中包括需实施的第三
阶段,第三阶段中包括第二类牙科矫治器,且晚于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使用,实现矫治后的保持治疗,充分锻炼咀嚼肌的运动,减少复发可能性。
35.进一步地,部分矫治系统中所述部分牙科矫治器中各所述α2随着治疗计划的进行逐渐减小至等于所述预设角度后,再增大为所述α1。进一步限定在利用过矫治进行咬合位置调整的补偿矫治后,再利用部分牙科矫治器实现对颌位关系调整的保持作用,充分锻炼咀嚼肌的运动,减少复发可能性。
附图说明
36.一个或多个实施例通过与之对应的附图中的图片进行示例性说明,这些示例性说明并不构成对实施例的限定。
37.图1是本技术一实施方式中牙科矫治器与牙颌佩戴关系的示意图;
38.图2a和图2b是本技术一实施方式中凸起部的移动示意图;
39.图3a是另申请一实施方式中牙科矫治器的示意图;
40.图3b是图3a中第一凸起部和第二凸起部的简化示意图;
41.图4是本技术一实施方式中牙科矫治器佩戴后示意图;
42.图5是本技术另一实施方式中另一牙科矫治器佩戴后状态示意图;
43.图6a是本技术一实施方式中另一牙科矫治器佩戴后状态示意图;
44.图6b是图6a中第一凸起部和第二凸起部的简化示意图;
45.图7a是本技术另一实施方式中一牙科矫治器佩戴后状态示意图;
46.图7b是图7a中第一凸起部和第二凸起部的简化示意图;
47.图8是本技术另一实施方式中另一牙科矫治器佩戴后状态示意图;
48.图9是本技术另一实施方式中另一牙科矫治器佩戴后状态示意图;
49.图10是本技术一实施方式中另一牙科矫治器佩戴状态的示意图;
50.图11是本技术另一实施方式中具有加强结构的牙科矫治器的设计方法流程图;
51.图12是本技术另一实施方式中另一牙科矫治器的咬合面示意图;
52.图13a和图13b是本技术另一实施方式中矫治系统佩戴效果变化示意图;
53.图14是本技术另一实施方式中另一矫治系统斜面倾角变化示意图;
54.图15是本技术另一实施方式中牙科矫治器的设计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55.为使本技术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技术的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阐述。然而,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本技术各实施例中,为了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本技术而提出了许多技术细节。但是,即使没有这些技术细节和基于以下各实施例的种种变化和修改,也可以实现本技术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以下各个实施例的划分是为了描述方便,不应对本技术的具体实现方式构成任何限定,各个实施例在不矛盾的前提下可以相互结合相互引用。
56.为使图面简洁,各图中只示意性地表示出了与本实用新型相关的部分,它们并不代表其作为产品的实际结构。另外,以使图面简洁便于理解,在有些图中具有相同结构或功能的部件,仅示意性地绘示了其中的一个,或仅标出了其中的一个。在本文中,“一个”不仅
表示“仅此一个”,也可以表示“多于一个”的情形。
57.本技术中各个实施例中提及的“前牙区”、“后牙区”根据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出版的《口腔医学导论》第2版第36-38页中对于牙齿的分类进行定义,后牙区包括前磨牙以及磨牙,以fdi标记法显示为4-8的牙齿。前牙区fdi标记法显示为1-3的牙齿,前牙区的牙齿包括中切牙、侧切牙和尖牙。另外,对于处于乳牙期阶段的牙齿进行说明,“前牙区”、“后牙区”根据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出版的《口腔医学导论》第2版第40-41页中对于乳牙齿的分类进行定义,包括乳切牙、乳尖牙和乳磨牙三类,前牙区包括乳切牙和乳尖牙,其中,乳切牙包括乳中牙和乳侧切牙,后牙区包括乳磨牙,其中,乳磨牙包括第一乳磨牙和第二乳磨牙。
58.本技术中各个实施例中提及的“矢状向”根据《医学影像技术学名词》中的定义,具体为x射线中心线从被检者身体的前方或后方射入,与矢状面平行的方向。
59.本技术中各个实施例中提及的“颌平面”根据《口腔正畸学》第6版第83页的定义及确认方式获得,一种是以第一恒磨牙的咬合中点与上下中切牙间的中点(覆颌或开颌的1/2处)的连线;另一种是由均分后牙颌接触点而得,常使用第一恒磨牙及第一乳磨牙或第一前磨牙的颌接触点。
60.为了解决上述的问题,本技术部分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牙科矫治器,包括:分别用于容纳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的第一壳状本体和第二壳状本体,所述第一壳状本体在对应于后牙区的位置处向对颌方向凸出设有用于调整上下颌之间相对位置关系的第一凸起部,所述第二壳状本体在对应于后牙区的位置处向对颌方向凸出设有用于调整上下颌之间相对位置关系的第二凸起部,所述第一凸起部包括第一作用面,所述第二凸起部包括第二作用面,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互作用时,引导所述第一凸起部和所述第二凸起部相对移动,以调整所述上颌牙齿和所述下颌牙齿的颌间关系,且所述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超过预设移动量,以使所述下颌牙齿的髁突关节被刺激,促进或抑制颌骨的发育。
61.下面将结合具体的实施例的对本技术记载的牙科矫治器的实现细节进行具体的说明,以下内容仅为方便理解提供的实现细节,并非实施本方案的必须。
62.本技术的一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牙科矫治器,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的牙科矫治器包括:用于容纳上颌牙齿10的第一壳状本体20,用于容纳下颌牙齿30的第二壳状本体40,所述第一壳状本体20在对应于后牙区12(可以包括前磨牙14、15以及磨牙16、17)的位置处向对颌方向凸出设有用于调整上下颌之间相对位置关系的第一凸起部21,所述第二壳状本体40在对应于后牙区的位置处向对颌方向凸出设有用于调整上下颌之间相对位置关系的第二凸起部41,所述第一凸起部21包括第一作用面211,所述第二凸起部41包括第二作用面411,所述第一作用面211和所述第二作用面411相互作用时,引导所述第一凸起部21和所述第二凸起部41相对移动,以调整所述上颌牙齿10和所述下颌牙齿30的颌间关系,且所述下颌牙齿30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超过预设移动量,以使所述下颌牙齿30的髁突关节被刺激,促进或抑制颌骨的发育。
63.具体的说,预设移动量可以为到达患者治疗目标时所需的下颌牙齿30在矢状向上的移动量,其中治疗目标可由医生指定,或由错颌畸形分类中符合正常咬合关系的上下颌位置确定,在此不再一一列举。值得一提的是,现有部分实施方式中通过上下颌矫治器上分别设置凸起部,其凸起部的高度由牙齿实际高度及调整颌间关系时所需的矢状向移动量确
定,在佩戴后的咬合过程中,相对移动到底,即图2b的位置状态时,牙齿闭合,且上下颌相对位置处于正常覆合覆盖关系位置,或者为医生确定的较佳覆合覆盖关系位置。本实施方式中,在该凸起部高度不变的情况下,延伸相对作用面的长度,以达到矢状向实际移动量超过预设移动量。
64.实际应用中,预设移动量还可以为医生预先设定,可见预设移动量的确认方式多样,在此不做限定。实际应用中,超过该预设移动量的距离可以由医生确认,或预先设定,如小于5mm,又如3mm、1mm、0.5mm等。以图2a和图2b中展示的运动过程为例进行说明,佩戴于上颌的第一壳状本体20的第一凸起部21和佩戴于下颌的第二壳状本体40的第二凸起部41相互作用,下颌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为从a位置至c位置,具体为s,预设移动量为s1,即从a位置移动到b位置,实际移动量超过s2。
65.本实施方式中,结合图3a和图3b所示,所述第二作用面411位于所述第二凸起部41的近中侧,所述第一作用面211位于所述第一凸起部21的远中侧,所述第一作用面211和所述第二作用面411相互作用时,引导所述第二凸起部41在矢状向上向后移动(即图3a和图3b中y1方向),以使所述下颌牙齿30的髁突关节被刺激,促进上颌骨的发育。限定作用面和凸起部的位置关系,以便准确实现导下颌向后,提升治疗计划的表达率。
66.继续说明,本实施方式中第一作用面211和第二作用面411为一整体斜面,在所述第一作用面211和所述第二作用面411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相同时,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为α5,所述α5小于或等于65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进一步说,本实施方式中α5进一步限定为小于或等于45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换句话说,该实施方式中第一作用面211211和第二作用面411411相对平行。
67.另一方面,本实施方式中第一凸起部21在近远中向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凸起部41在近远中向的长度。以图3a和图3b为例进行说明,第一凸起部21在上颌4-6号牙位(14、15、16)范围内,也就是说,第一凸起部21在所属矫治器咬合面的覆盖范围在上颌4-6号牙位的咬合面范围内,也就是说,第一凸起部21相对颌平面的投影,在4-6号牙位的咬合面相对颌平面的投影的范围内。对应的,第二凸起部41在下颌6号牙位范围内,也就是说,第二凸起部41在所属矫治器咬合面的覆盖范围在下颌6号牙位的咬合面范围内,也就是说,第二凸起部41相对颌平面的投影,在6号牙位的咬合面相对颌平面的投影的范围内。
68.由于咬合运动中,主要为下颌运动,限定下凸起部的长度更小,尽可能避免下颌运动时和其他组织的干扰,保证下颌运动的灵活性。实际应用中,第一凸起部21在近远中向的长度可以为第二凸起部41的两倍或三倍,具体可以根据实际牙位空间确定,在此不再赘述。
69.继续说明,所述第一凸起部21和第二凸起部41的机械强度大于所述壳状本体的其它部位的机械强度。通过限定上下凸起部具有更大的机械强度,尽量避免在咬合中上下凸起部的损坏。实际应用中,第一凸起部21和第二凸起部41可以任一个凸起部的机械强度大于所述壳状本体的其它部位的机械强度。实际应用中,可以采用弹性模量更大的材料制作第一凸起部21和第二凸起部41,通过选用不同弹性模量的材料,以增强第一凸起部21和第二凸起部41相对所属矫治器其他位置的机械强度。同理,在实际应用中对于第一凸起部21和第二凸起部41还可采用硬度更高的材料进行制作,以增强第一凸起部21和第二凸起部41的机械强度,实际应用中增加机械强度的方式多种多样,在此不再一一描述。
70.进一步说明,同样结合图3a和图3b所示,本实施方式中第一凸起部21和第二凸起
部41面向对颌牙列的面为接触面(212和412),所述接触面的结构为与对颌牙齿咬合面解剖特征相同的凹凸结构。限定上下凸起部相接触的表面为解剖式结构,提升接触的稳定性。另外,实际应用中,可以设置第一凸起部21和第二凸起部41其中一个面向对颌牙列的接触面为与对颌牙齿咬合面解剖特征相同的凹凸结构。
71.进一步地,部分实施例中第一凸起部21和第二凸起部41可以由所述壳状本体的咬合面向对颌凸起形成,具体的说,凸起部可以空心设置。部分实施例中,第一凸起部21和第二凸起部41还可以由所述壳状本体的咬合面向对颌增厚形成,在其他实施例中,凸起部可以利用设置在所需位置的垫块所形成。实际应用中,除了上述提到的设置方式,也可以采用其他设置方式,在此不再一一列举。进一步限定上下凸起部的形成形式,准确实现凸起部的结构,使得本技术中的实现方式灵活多变。
72.值得一提的是,本实施例中第一凸起部21为中空结构时,可以采用内置于第一凸起部21的填充体作为加强结构。具体的说,本实施例中第一凸起部21为中空结构,加强结构可以为内置于所述第一凸起部21的填充体。更具体的说,填充体的形状与第一凸起部21的内径一致。所述通过在中空结构中内置填充体增加第一凸起部21的强度,方法简单有效。更具体的说,该填充体的材料为树脂,在实际应用中,可以将填充体和牙科矫治器分别保证交付给用户,并指导用户在佩戴牙科矫治器之前,先行将填充体放入所在壳状本体的中空部分,再行佩戴,方便实用。另外,上述各实施方式中提到的多种形式的加强结构除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以适应不同的应用场景及设计需求,在此不再赘述。
73.本实施方式中的牙科矫治器佩戴于患者上下颌后,在咬合动作中,上颌1的第一作用面211与下颌的第二作用面411相接触,产生相对运动,引导下颌2沿第一作用面211移动,在矢状向上表达为下颌牙齿30沿y1方向运动,实现导下颌2向后。
74.可见,本实施方式中牙科矫治器用于调整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颌间关系,通过限定上下凸起部的作用面的形态,实现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超过预设移动量,达到过矫治的效果,以使所述下颌牙齿的髁突关节被刺激,促进颌骨的发育,尽可能使新的咬合平衡体系中上下颌牙齿稳定咬合在目标位置,提升矫治方案的表达率。另外,在矫治过程中,尽可能兼顾用户的舒适度及矫治效果,同时避免过矫治幅度过大造成的不可控因素。
75.本技术的另一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牙科矫治器,与上一实施方式大致相同,其区别在于,两者作用面的方向不同,上一实施方式的作用面用于导下颌后退,而本实施方式中的作用面用于导下颌向前。
76.如图4所示,所述第一作用面221位于所述第一凸起部22的近中侧,所述第二作用面421位于所述第二凸起部42的远中侧,所述第一作用面221和所述第二作用面421相互作用时,引导所述第二凸起部42在矢状向上向前(即y2方向)移动,以使所述下颌牙齿30的髁突关节被刺激,促进下颌骨的发育。限定作用面和凸起部的位置关系,以便准确实现导下颌向前,提升治疗计划的表达率。
77.进一步说,本实施方式中第一凸起部在近远中向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凸起部在近远中向的长度。由于咬合运动中,主要为下颌运动,限定下凸起部的长度更小,尽可能避免下颌运动时和其他组织的干扰,保证下颌运动的灵活性。以图4为例,第一凸起部221在上颌4-6号牙位范围内,第二凸起部421在下颌5号牙位范围内。
78.值得一提的是,本实施方式中第一作用面和第二作用面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大致
相同,其范围可以在15度-65度,进一步说,可以在15度-45度,更好地延长作用面的长度,更准确地实现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超过预设移动量。
79.本实施方式中的牙科矫治器佩戴于患者上下颌后,在咬合动作中,上颌的第一作用面与下颌的第二作用面相接触,产生相对运动,引导下颌沿第一作用面移动,在矢状向上表达为下颌牙齿沿y2方向运动,实现导下颌向前。
80.本实施方式还可以进一步改进,改变第一作用面和第二作用面的形态,所述第一作用面设有第一稳固部,所述第二作用面设有第二稳固部,咬合时,所述第一稳固部和所述第二稳固部相作用以使上下颌在一预设位置处稳定咬合。具体的说,该预设位置可以是下颌运动到患者自然咬合到不再向前时,所到达的位置。另外,由于本实施方式中,增加下颌牙齿在矢状向的实际移动量,所以在部分实施例中,患者佩戴之初,可能无法达到上下凸起部移动到与对颌牙齿咬合面接触的状态,容易存在咬合不稳定,所以在凸起部的作用面上增加稳固部,提升上下凸起部咬合时的稳定性。部分实施例中,第一稳固部和第二稳固部为形成在所述第一作用面和第二作用面上的凹凸匹配的结构。具体的说,所述凹凸匹配的结构为设置在所述第一作用面和第二作用面的锯齿状结构。如图5所示,以锯齿状结构为例,以提升两者接触时的摩擦,提升咬合稳定的保持能力。设置第一作用面221的部分为锯齿状作用面222,第二作用面421的部分为锯齿状作用面422,且第一作用面221的锯齿状作用面222和第二作用面421的锯齿状作用面422相匹配。实际应用中,所述凹凸匹配的结构除了锯齿状结构外,还可以采用其他形状的凹凸匹配结构,在此不再一一列举。另外部分实施例中,第一稳固部和第二稳固部还可以为形成在所述第一作用面和第二作用面上的摩擦结构。如设置粗糙表面,还可采用改变材质的方式改变作用面的摩擦力,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81.可见,本实施方式中牙科矫治器用于调整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颌间关系,通过限定上下凸起部的作用面的形态,实现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超过预设移动量,达到过矫治的效果,以使所述下颌牙齿的髁突关节被刺激,促进颌骨的发育,尽可能使新的咬合平衡体系中上下颌牙齿稳定咬合在目标位置,提升矫治方案的表达率。另外,在矫治过程中,尽可能兼顾用户的舒适度及矫治效果,同时避免过矫治幅度过大造成的不可控因素。另外,本实施方式通过锯齿状作用面222和422,实现在相互作用中增加摩擦力,提升咬合稳定位置的保持能力。
82.本技术另一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牙科矫治器,与上述实施方式大致相同,主要区别在于第一作用面和第二作用面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不相同,可以减小单侧凸起部的长度,对应减小该凸起部的体积,从而减少口腔异物感,增加咬合灵活度。
83.具体的说,以图6a和图6b为例进行说明,本实施方式中第一凸起部23的第一作用面231与第二凸起部43的第二作用面431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不相同,第一作用面231和第二作用面431均为一整体斜面,也就是说,第一作用面231与第二作用面431不平行。进一步说,第一作用面231与颌平面的夹角为α4,第二作用面431与颌平面的夹角为α6,且α4《α6,本实施方式中α4可以小于或等于65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进一步限定,α4可以小于或等于45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此时,第二凸起部的倾角更大,在高度不变,需要达到的移动量不变的情况下,第二作用面431的长度可以更短,也就是说,第二凸起部43在近远中向的长度可以更短,减少第二凸起部43在口中为患者带来的异物感,也能减少咬合过程中第二凸起部43与周围其他器械或组织碰撞的可能性,增加第二凸起部43的灵活度。总结来说,在所述第
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不同时,较小的作用面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为α4,所述α4小于或等于65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
84.可见,本实施方式中采用第一作用面和第二作用面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不同的方式实现第一凸起部和第二凸起部,利用较大倾角的作用面减少患者的异物感,增加佩戴本实施方式中牙科矫治器后的咬合灵活度。
85.值得一提的是,本实施方式中虽然以第一作用面的倾角更小为例,但实际应用中也可以设置第二作用面的倾角更小,其作用类似,在此不再赘述。
86.本技术另一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牙科矫治器,与上述实施方式大致相同,主要区别在于:第一作用面和第二作用面中的一个作用面包括两个倾角不同的斜面,通过设计两个斜面,改变作用面和颌平面的锐夹角,延长作用面的长度,延长上下颌的相对移动距离。
87.具体的说,如图7a和图7b所示,第一凸起部24的第一作用面241包括第一斜面2411和第二斜面2412,第一斜面2411靠近对颌设置,第二斜面2412靠近所述第一斜面的端部与所述第一斜面远离对颌的端部连接,所述第二斜面靠近矫治器表面的端部为所属作用面靠近所述矫治器表面的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斜面与颌平面的锐夹角α1大于所述第二斜面与颌平面的锐夹角α2。
88.继续说明,对应的第二凸起部44的第二作用面441为一整体斜面,与颌平面的锐夹角α3大于或等于α2,且小于或等于α1。部分实施例中,上述α1小于或等于75度,且大于或等于65度。部分实施例中,上述α2小于或等于70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部分实施例中,所述α1和所述α2之差可以大于或等于5度,小于或等于45度。通过限定斜面不同倾角的范围平衡用户的舒适度及矫治效果,同时进一步避免过矫治幅度过大造成的不可控因素。
89.更具体的说,第二斜面2412靠近所述第一斜面2411的端部与所述第一斜面2411远离对颌的端部弧形连接。通过弧形连接进一步保持导斜面中的准确移动,避免行进过程中干扰用户的咬合体验。
90.在佩戴使用时的咬合过程中,第二凸起部44的作用面441先接触第一凸起部24的第一作用面2411,沿第一作用面2411继续移动,当移动至第二作用面2412后,沿第二作用面2412继续移动,直至极限位置。
91.可见,本实施方式通过对作用面设计两个斜面,改变作用面和颌平面的锐夹角,延长作用面的长度,延长上下颌的相对移动距离,使得下颌移动至底的过程中,充分刺激髁突生长或吸收,进一步帮助颌位重建。另外,通过第一作用面中倾角较小的部分延长上下颌的相对移动距离,倾角较大的部分保证在牙齿咬合过程中对咀嚼肌的锻炼。限定上下凸起部中至少一个作用面为整体斜面,保持导斜面中的准确移动,避免行进过程中干扰用户的咬合体验。
92.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上述实施方式中提到可以通过改变第一凸起部和第二凸起部的硬度和/或弹性模量改变凸起部的机械强度,而本实施方式中可以通过在第一凸起部和第二凸起部的颊侧面和舌侧面设置加强结构,以提升第一凸起部和第二凸起部的机械强度。
93.如图11所示,加强结构242由所述第一凸起部24的颊侧面和舌侧面向外凸起或向内凹入形成。限定上下凸起部设置加强结构以增加凸起部的强度,进一步避免凸起部的损坏。实际应用中,也可以在第二凸起部44上设置同样的加强结构,或者仅在第二凸起部上设
置该加强结构,另一方面,可以仅在颊侧面设置加强结构,或者仅在舌侧面设置加强结构,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94.值得一提的是,如图12所示,第一壳状本体20上包括两个第一凸起部242,该两个第一凸起部24所属牙位相同;所述第二壳状本体40上包括两个第二凸起部44,该两个第二凸起部44所属牙位相同。限定上下凸起部分别有两个,且所在牙位对称设置,以便在咬合时提升咬合稳定性。
95.需要说明的是,实际应用中,除了上述将第一作用面设置为两个斜面的形式,还可以将第二作用面设置为两个斜面的形式,以图8为例进行说明,设置第二凸起部45上的第二作用面451包括第一斜面4511和第二斜面4512,对应的第一凸起部25的第一作用面251为一整体斜面,其各斜面的角度设置与上述实施例相类似,在此不再赘述。
96.另外,上述部分实施例以用于导下颌前伸的tb为例进行说明,而实际应用中,还可以用于导下颌后退的反式tb。如上颌的第一凸起部限定为双斜面的形式,如图9所示,第一凸起部26的第一作用面261包括第一斜面2611和第二斜面2612,对应的,第二凸起部46的第二作用面461为一整体斜面。又如下颌的第二凸起部限定为双斜面的形式,如图10所示,第二凸起部47的第二作用面471包括第一斜面4711和第二斜面4712,对应的,第一凸起部27的第一作用面271为一整体斜面。
97.可见,实际应用中,斜面的结果存在多种设置形式,只要不违背本技术发明构思,均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内。
98.本技术一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矫治系统,包括一系列牙科矫治器,渐进地实施用于具有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的患者的治疗计划,所述一系列牙科矫治器包括:第一组矫治器,所述第一组矫治器中至少一个牙科矫治器为第一类牙科矫治器,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为上述的牙科矫治器。
99.本技术另一实施方式提供了另一种矫治系统,包括一系列牙科矫治器,渐进地实施用于具有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的患者的治疗计划,所述一系列牙科矫治器包括:实施用于所述治疗计划中第一阶段的第一组矫治器,和实施用于所述治疗计划中第二阶段的第二组矫治器。
100.具体的说,第一组矫治器中至少一个牙科矫治器为第一类牙科矫治器,所述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为上述任一实施方式中提到的牙科矫治器。
101.第二组矫治器中至少一个牙科矫治器为第二类牙科矫治器,包括:分别用于容纳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的第三壳状本体和第四壳状本体,所述第三壳状本体在对应于后牙区的位置处向对颌方向凸出设有用于调整上下颌之间相对位置关系的第三凸起部,所述第三壳状本体在对应于后牙区的位置处向对颌方向凸出设有用于调整上下颌之间相对位置关系的第四凸起部,所述第三凸起部包括第三作用面,所述第四凸起部包括第四作用面,所述第三作用面和所述第四作用面相互作用时,引导所述第三凸起部和所述第四凸起部相对移动,以调整所述上颌牙齿和所述下颌牙齿的颌间关系,且所述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等于所述预设移动量。
102.更具体的说,第一组矫治器中至少两个牙科矫治器为所述第一类牙科矫治器。进一步说,第一组矫治器中所有牙科矫治器为所述第一类牙科矫治器。
103.具体的说,本实施方式中各所述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一凸起部和各第二凸起
部的高度满足:实施时间在后的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一凸起部和各第二凸起部,相对实施时间在先的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一凸起部和各第二凸起部的高度低。更具体的说,如图13a和图13b所示,在降低时上下颌的凸起部同步降低,从h1降低至h2。限定在第一阶段的治疗计划中上下凸起部的高度逐渐降低,以便在新的咬合稳定关系中上下颌位置逐渐趋于正常后,可以尽量减少上下凸起部对咬合的干扰。实际应用中,以包括10个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为例进行说明,10个牙科矫治器中的凸起部的高度依次降低。
104.具体的说,本实施方式中第一阶段在所述治疗计划中对应的时间先于所述第二阶段。进一步限定部分矫治系统中可实现过矫治的第一类牙科矫治器先于常规牙科矫治器使用,通过过矫治使得矫治过程中下颌牙齿的髁突关节被充分刺激,促进颌骨的发育,同时通过第二类牙科矫治器保持第一类牙科矫治器的矫治目标,尽可能使新的咬合平衡体系中上下颌牙齿稳定咬合在目标位置,提升矫治方案的表达率。
105.实际应用中,第一阶段在所述治疗计划中对应的时间晚于所述第二阶段。进一步限定部分矫治系统中可实现过矫治的第一类牙科矫治器晚于常规牙科矫治器使用,在前期矫治效果不达标后,采用可实现过矫治的牙科矫治器进行补偿矫治,进一步提升矫治方案的表达率。
106.另外,所述第二组矫治器中至少两个牙科矫治器为所述第二类牙科矫治器,各所述第二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三凸起部和各第四凸起部的高度满足:实施时间在后的第二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三凸起部和各第四凸起部,相对实施时间在先的第二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三凸起部和各第四凸起部的高度低。进一步限定在第二阶段的治疗计划中上下凸起部的高度逐渐降低,以便在新的咬合稳定关系中上下颌位置逐渐趋于正常后,可以尽量减少上下凸起部对咬合的干扰。
107.另外部分实施例中,治疗计划还包括第三阶段,上述一系列牙科矫治器中还包括:实施用于所述治疗计划中第三阶段的第三组牙科矫治器,所述第三阶段在所述治疗计划中对应的时间晚于所述第一阶段,所述第三组牙科矫治器中至少一个牙科矫治器为所述第二类牙科矫治器。进一步限定治疗计划中包括需实施的第三阶段,第三阶段中包括第二类牙科矫治器,且晚于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使用,实现矫治后的保持治疗,充分锻炼咀嚼肌的运动,减少复发可能性。
108.本技术另一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矫治系统,包括一系列牙科矫治器,渐进地实施用于具有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的患者的治疗计划,所述一系列牙科矫治器中至少部分为上述部分实施方式中任一牙科矫治器。
109.具体的说,本实施方式中一系列牙科矫治器具有使牙齿从初始位置逐渐重新定位至目标矫治位置的几何形状。更具体的说,部分牙科矫治器中各所述α2:随着治疗计划的进行所述α2逐渐增大,直至等于所述α1。如图14所示,第二斜面2412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从α21逐渐增大,至α22,再至α23,最终α23=α1。
110.通过逐渐增大的倾角,使得上下颌间关系的位置逐渐恢复到预设移动量,在一个阶段的刺激后,逐渐减少刺激,同时维持患者在咬合过程中对咀嚼肌的拉伸训练,保持前期矫治效果,使得最终治疗位置可以达到希望的目标。
111.部分实施例中,对第二斜面的倾角设计与上述实施例不同,为随着治疗计划的进行所述α2从所述α1开始逐渐减小,直至等于预设角度,所述预设角度大于或等于15度。同样
以图14为例进行说明,第二斜面的倾角从与α1相同的α23逐渐减小,直至减小到α21。实际应用中,可能在矫治一段时间后发现正畸表达率不足,此时可能需要对患者进行补偿矫治,那么可以通过减小第二斜面的倾角实现加长该实施方式中下颌的实际移动量,增加下颌移动量实现在治疗过程中增加补偿阶段,以便提升最终的治疗表达率。
112.部分实施例中,第二斜面的倾角逐渐减小至α21后,再增大为α1,即增加至与第一斜面倾角相同。在补偿阶段完成后,可以采用整体斜面的方式对矫治效果进行保持,帮助颌间关系稳定在新的咬合位置。进一步限定在利用过矫治进行咬合位置调整的补偿矫治后,再利用部分牙科矫治器实现对颌位关系调整的保持作用,充分锻炼咀嚼肌的运动,减少复发可能性。
113.值得一提的是,部分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一凸起部和各第二凸起部的高度满足:实施时间在后的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一凸起部和各第二凸起部,相对实施时间在先的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一凸起部和各第二凸起部的高度低,更具体的说,在降低时上下颌的凸起部同步降低。
114.值得一提的是,在进行牙齿矫治时,患者需要佩戴如上的一系列牙科矫治器进行矫治,其中一系列的壳状牙科矫治器的几何形状规律,可参照上述举例。一副壳状牙科矫治器佩戴的时间为7-14天,根据患者不同的病例类型及复杂程度,设置一系列的壳状牙科矫治器,以达到矫治效果。
115.本技术另一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牙科矫治器的设计方法,如图15所示,具体包括:
116.步骤s1,获取第一初始牙颌数字模型和第二初始牙颌数字模型。
117.步骤s2,分别在所述第一初始牙颌数字模型和第二初始牙颌数字模型后牙区咬合面上设计第一凸起部模型和第二凸起部模型。
118.步骤s3,基于所述第一初始牙颌数字模型、第二初始牙颌数字模型、第一凸起部模型和第二凸起部模型,生成具有数字化凸起部的第一牙颌数字模型和第二牙颌数字模型。
119.步骤s4,基于所述具有数字化凸起部的第一牙颌数字模型和第二牙颌数字模型设计牙科矫治器。
120.具体的说,所述第一凸起部模型包括第一作用面,所述第二凸起部模型包括所述第二作用面,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互作用时,引导所述第一凸起部模型和所述第二凸起部模型相对移动,以调整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的颌间关系,且所述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超过预设移动量,以使所述下颌牙齿的髁突关节被刺激,促进或抑制颌骨的发育。
121.具体的说,所述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与所述预设移动量之差小于或等于5mm。
122.部分实施例中,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中的一个作用面包括第一斜面和第二斜面,所述第一斜面靠近对颌设置,所述第二斜面靠近所述第一斜面的端部与所述第一斜面远离对颌的端部连接,所述第二斜面靠近矫治器表面的端部为所属作用面靠近所述矫治器表面的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斜面与颌平面的锐夹角α1大于所述第二斜面与颌平面的锐夹角α2。
123.对应的,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中的另一个作用面为一整体斜面,与颌平面的锐夹角α3大于或等于所述α2,且小于或等于所述α1。
124.更具体的说,所述第二斜面靠近所述第一斜面的端部与所述第一斜面远离对颌的端部弧形连接。
125.需要继续说明,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为一整体斜面,在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不同时,较小的作用面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为α4,所述α4小于或等于65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进一步说,α4小于或等于45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
126.部分实施例中,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为一整体斜面,在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相同时,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为α5,所述α5小于或等于65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进一步说,所述α5小于或等于45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
127.进一步,所述第一凸起部在近远中向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凸起部在近远中向的长度。
128.部分实施例中,所述第一作用面位于所述第一凸起部的近中侧,所述第二作用面位于所述第二凸起部的远中侧,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互作用时,引导所述第二凸起部在矢状向上向前移动,以使所述下颌牙齿的髁突关节被刺激,促进上颌骨的发育。进一步说,所述第一凸起部在上颌4-6号牙位范围内,所述第二凸起部在下颌5号牙位范围内。
129.部分实施例中,42.所述第二作用面位于所述第二凸起部的近中侧,所述第一作用面位于所述第一凸起部的远中侧,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互作用时,引导所述第二凸起部在矢状向上向后移动,以使所述下颌牙齿的髁突关节被刺激,抑制上颌骨的发育。
130.进一步说,所述预设移动量为到达患者治疗目标时所需的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移动量。
131.值得一提的是,第一壳状本体上包括两个所述第一凸起部,所述两个第一凸起部所属牙位相同;所述第二壳状本体上包括两个所述第二凸起部,所述两个第二凸起部所属牙位相同。
132.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前序各实施例中,关于牙科矫治器的特征,均可以设置在本实施方式中的设计方法中,为避免重复,在此不再赘述。
133.本技术一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牙科矫治器的制备方法,具体的说,可以采用3d直接打印的方法或热压的方法制备如上述实施方式中的牙科矫治器的设计方法设计出的牙科矫治器。
134.具体的说,本实施方式中具体的制作工艺可以为采用3d打印的方法对设计出来的壳状牙齿矫治器数字模型进行打印制作。这种方式在打印阶段一并打印,无需多余工序,一次获得,所得的牙科矫治器牢固度也好。本实施方式中的增材制造方式可以为sla(光固化)打印或dlp(数字光处理)打印,实际应用中也可以采用其他3d打印技术,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135.实际应用中,该牙科矫治器一体结构还可以通过热压膜成型技术获得,具体热压膜成型过程大致包括:基于相应的数字化牙颌模型及一系列中间数字化牙颌模型进行3d打印,制作出实体的牙颌模型,之后用膜片在上述实体的牙颌模型上热压成型的方式得到包含牙齿形状的壳状牙科矫治器,之后在所述包含牙齿形状的壳状牙科矫治器上沿牙龈线或
邻近牙龈线处切割,从而得到能够容纳牙齿的壳状牙齿矫治器。
136.值得一提的是,本技术前序各实施例中,关于牙科矫治器的特征,均可以设置在本实施方式中的制备方法中,为避免重复,在此不再赘述。
137.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各实施例是实现本技术的具体实施例,而在实际应用中,可以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对其作各种改变,而不偏离本技术的精神和范围。

技术特征:
1.一种牙科矫治器,包括:分别用于容纳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的第一壳状本体和第二壳状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状本体在对应于后牙区的位置处向对颌方向凸出设有用于调整上下颌之间相对位置关系的第一凸起部,所述第二壳状本体在对应于后牙区的位置处向对颌方向凸出设有用于调整上下颌之间相对位置关系的第二凸起部,所述第一凸起部包括第一作用面,所述第二凸起部包括第二作用面,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互作用时,引导所述第一凸起部和所述第二凸起部相对移动,以调整所述上颌牙齿和所述下颌牙齿的颌间关系,且所述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超过预设移动量,以使所述下颌牙齿的髁突关节被刺激,促进或抑制颌骨的发育。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与所述预设移动量之差小于或等于5mm。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中的一个作用面包括第一斜面和第二斜面,所述第一斜面靠近对颌设置,所述第二斜面靠近所述第一斜面的端部与所述第一斜面远离对颌的端部连接,所述第二斜面靠近矫治器表面的端部为所属作用面靠近所述矫治器表面的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斜面与颌平面的锐夹角α1大于所述第二斜面与颌平面的锐夹角α2。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中的另一个作用面为一整体斜面,与颌平面的锐夹角α3大于或等于所述α2,且小于或等于所述α1。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α1小于或等于75度,且大于或等于65度。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α2小于或等于70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α1和所述α2之差大于或等于5度,小于或等于45度。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斜面靠近所述第一斜面的端部与所述第一斜面远离对颌的端部弧形连接。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为一整体斜面,在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不同时,小的作用面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为α4,所述α4小于或等于65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在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相同时,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为α5,所述α5小于或等于65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α4小于或等于45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或,所述α5小于或等于45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起部在近远中向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凸起部在近远中向的长度。12.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作用面位于所述第一凸起部的近中侧,所述第二作用面位于所述第二凸起部的远中侧,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互作用时,引导所述第二凸起部在矢状向上向前移动,以使所述下
颌牙齿的髁突关节被刺激,促进下颌骨的发育。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起部在上颌4-6号牙位范围内,所述第二凸起部在下颌5号牙位范围内。14.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作用面位于所述第二凸起部的近中侧,所述第一作用面位于所述第一凸起部的远中侧,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互作用时,引导所述第二凸起部在矢状向上向后移动,以使所述下颌牙齿的髁突关节被刺激,促进上颌骨的发育。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作用面设有第一稳固部,所述第二作用面设有第二稳固部,咬合时,所述第一稳固部和所述第二稳固部相作用以使上下颌在一预设位置处稳定咬合。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稳固部和第二稳固部为形成在所述第一作用面和第二作用面上的摩擦结构,或者,所述第一稳固部和第二稳固部为形成在所述第一作用面和第二作用面上的凹凸匹配的结构。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凸匹配的结构为设置在所述第一作用面和第二作用面的锯齿状结构。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起部和/或第二凸起部的机械强度大于所述壳状本体除上述凸起部外的部位的机械强度。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起部和/或第二凸起部的颊侧面和/或舌侧面设置有加强结构,所述加强结构由所述第一凸起部的颊侧面和/或舌侧面向外凸起或向内凹入形成。2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起部和/或第二凸起部面向对颌牙列的面为接触面,所述接触面的结构为与对颌牙齿咬合面解剖特征相同的凹凸结构。2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起部和/或第二凸起部由所述壳状本体的咬合面向对颌凸起形成,或由所述壳状本体的咬合面向对颌增厚形成。2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移动量为到达患者治疗目标时所需的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移动量。2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科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状本体上包括两个所述第一凸起部,所述两个第一凸起部所属牙位相同;所述第二壳状本体上包括两个所述第二凸起部,所述两个第二凸起部所属牙位相同。24.一种矫治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系列牙科矫治器,渐进地实施用于具有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的患者的治疗计划,所述一系列牙科矫治器包括:第一组矫治器,所述第一组矫治器中至少一个牙科矫治器为第一类牙科矫治器,所述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为权利要求1-23中任一项所述的牙科矫治器。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矫治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组矫治器用于实施所述治疗计划中第一阶段,所述矫治系统还包括:实施用于所述治疗计划中第二阶段的第二组矫治器,其中,所述第二组矫治器中至少一个牙科矫治器为第二类牙科矫治器,包括:分别用于容纳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的第三壳状本体和第四壳状本体,所述第三壳状本体在对应于后牙区
的位置处向对颌方向凸出设有用于调整上下颌之间相对位置关系的第三凸起部,所述第三壳状本体在对应于后牙区的位置处向对颌方向凸出设有用于调整上下颌之间相对位置关系的第四凸起部,所述第三凸起部包括第三作用面,所述第四凸起部包括第四作用面,所述第三作用面和所述第四作用面相互作用时,引导所述第三凸起部和所述第四凸起部相对移动,以调整所述上颌牙齿和所述下颌牙齿的颌间关系,且所述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等于所述预设移动量。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矫治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阶段在所述治疗计划中对应的时间先于所述第二阶段;或者,所述第一阶段在所述治疗计划中对应的时间晚于所述第二阶段。27.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矫治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组矫治器中至少两个牙科矫治器为所述第一类牙科矫治器。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矫治系统,其特征在于,各所述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一凸起部和各第二凸起部的高度满足:实施时间在后的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一凸起部和各第二凸起部,相对实施时间在先的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一凸起部和各第二凸起部的高度低。29.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矫治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组矫治器中至少两个牙科矫治器为所述第二类牙科矫治器,各所述第二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三凸起部和各第四凸起部的高度满足:实施时间在后的第二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三凸起部和各第四凸起部,相对实施时间在先的第二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三凸起部和各第四凸起部的高度低。30.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矫治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阶段在所述治疗计划中对应的时间晚于所述第二阶段时,所述一系列牙科矫治器还包括:实施用于所述治疗计划中第三阶段的第三组牙科矫治器,所述第三阶段在所述治疗计划中对应的时间晚于所述第一阶段,所述第三组牙科矫治器中至少一个牙科矫治器为所述第二类牙科矫治器。31.一种矫治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系列牙科矫治器,渐进地实施用于具有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的患者的治疗计划,所述一系列牙科矫治器中至少部分为权利要求3-8中任一项所述的牙科矫治器,部分牙科矫治器中各所述α2:随着治疗计划的进行所述α2逐渐增大,直至等于所述α1;或者,随着治疗计划的进行所述α2从所述α1开始逐渐减小,直至等于预设角度,所述预设角度大于或等于15度。32.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矫治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部分牙科矫治器中各所述α2随着治疗计划的进行,逐渐减小至等于所述预设角度后,再增大为所述α1。33.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矫治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部分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一凸起部和各第二凸起部的高度满足:实施时间在后的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一凸起部和各第二凸起部,相对实施时间在先的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一凸起部和各第二凸起部的高度低。

技术总结
本申请涉及牙齿正畸技术领域,公开一种牙科矫治器及矫治系统,牙科矫治器包括:分别用于容纳上下颌牙齿的第一壳状本体和第二壳状本体,第一壳状本体在对应于后牙区的位置处向对颌方向凸出设有用于调整上下颌之间相对位置关系的第一凸起部,第二壳状本体在对应于后牙区的位置处向对颌方向凸出设有用于调整上下颌之间相对位置关系的第二凸起部,第一凸起部包括第一作用面,第二凸起部包括第二作用面,第一作用面和第二作用面相互作用时,引导第一凸起部和第二凸起部相对移动,以调整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的颌间关系,且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超过预设移动量,以使下颌牙齿的髁突关节被刺激,促进或抑制颌骨的发育。促进或抑制颌骨的发育。促进或抑制颌骨的发育。


技术研发人员:庄慧敏 马剑威 王星星 姚峻峰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正雅齿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3.04.28
技术公布日:2023/9/16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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