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移动衣物洗涤处理设备的制作方法
未命名
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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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移动衣物洗涤处理设备。
背景技术:
2.城市住宅的许多居民面临在居住空间的一部分中完成与郊区居民相同的家务劳动的问题。城市住宅的居民应对这种挑战的一种方式是在如何使用有限的居住空间方面保持一定的灵活性。例如,在居家办公的日子里,卧室可能变成家庭办公室。或者当客人需要住宿时,客厅变成备用卧室。或者当需要进行衣物洗涤时,厨房或浴室成为洗衣间。
3.并非所有城市住宅都具有用于进行衣物洗涤的专用空间。为了方便,许多居民在厨房或浴室中进行衣物洗涤。根据住宅建造的年代,可能存在或可能不存在用于洗衣机的专用管道或地柜空间。如果无法使用内置洗衣机并且居民不能获得足够的共享洗衣间、洗衣店或洗衣服务,则居民可以选择使用收起式洗衣机。此类洗衣机往往很小,使得可以将洗衣机移至其将被使用的房间中,然后当洗衣机不使用时方便地将洗衣机移回到存放处中。
4.洗衣机具有设置在固定桶内的可旋转滚筒。该滚筒可以安装在水平轴或垂直轴上。在洗衣机的操作周期期间,滚筒可围绕该轴线旋转。当衣物是湿的并且不均匀地分布在滚筒内时,滚筒内质量的不平衡可导致产生可观的力的振动,并且可导致洗衣机移动。
5.收起式洗衣机可设置有一个或多个轮子以更方便地移动。在使用中,洗衣机可搁置在轮子中的一个或多个轮子和洗衣机的一个或多个脚上。为了移动洗衣机,用户提升洗衣机的一个边缘以抬起洗衣机的脚,使得洗衣机的重量由一个或多个轮子承载并且用户推动或拉动洗衣机。可提供手柄或把手以使抬起和推动或拉动更方便。该一个或多个轮子可具有制动器以帮助限制轮子的滚动,从而限制洗衣机在使用中的运动。任选地,该一个或多个轮子可以是可缩回的,使得洗衣机可以搁置在具有较大面积的覆盖区上以限制洗衣机在使用中的运动。
6.许多城市住宅的地板不是精确水平的。这可能使得居民很难找到在洗衣机运行时能够稳定搁置洗衣机的地方。如果洗衣机不是足够水平的,则洗衣机可能在操作期间横向移动。对于设计成保持在房间内的一个位置中的大型洗衣机,通常通过调节四个调平脚来调平洗衣机。调平脚通常附接到螺纹螺钉,该螺纹螺钉可以拧入或拧出框架以改变单个调平脚的位置。调平脚位于机器的底部。这种解决方案对于收起式洗衣机来说是不实用的,因为用户发现每当洗衣机被移动到将在其中使用洗衣机的房间中时,在稍重的洗衣机下面的地板水平处调节多个螺钉是不方便的。
7.考虑到这些限制,存在对一种机构的持续的未解决的需求,该机构能够被容易地操作以在收起式洗衣机被移动到使用位置中时调平并稳定该洗衣机。
技术实现要素:
8.一种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该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包括:设备基座(10),该设备基座具有四个角部(15);桶(40),该桶限定流体容纳包层(50),其中该桶位于该设备基座上
方;滚筒(60),该滚筒定位在该桶内并且能够相对于该桶绕旋转轴线(ar)旋转,该旋转轴线相对于该设备基座在水平面的约20度内;第一对(70)第一旋转脚轮(75),该第一对第一旋转脚轮与该设备基座可操作地接合,其中每个第一旋转脚轮可操作地支撑该四个角部中的一个角部;第二对(80)第二旋转脚轮(85),该第二对第二旋转脚轮与该第一对第一旋转脚轮相对并且与该设备基座可操作地接合,其中每个该第二旋转脚轮独立于该第一旋转脚轮支撑该四个角部中的一个角部;其中该第一旋转脚轮中的一个第一旋转脚轮是具有第一滚动制动器(184)的制动的第一旋转脚轮(77);其中该第二旋转脚轮中的一个第二旋转脚轮是具有第二滚动制动器(186)的制动的第二旋转脚轮(87);其中该第二旋转脚轮中除该制动的第二旋转脚轮之外的一个第二旋转脚轮是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其中该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的轮子(190)能够在朝向和远离该设备基座的方向上移动;其中该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包括锁(230),该锁可接合以限制该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在朝向和远离该设备基座的方向上的运动;其中该第一滚动制动器通过第一连杆(92)可操作地接合到致动器(90),该第二滚动制动器通过第二连杆(94)连接到该致动器,并且该锁通过第三连杆(96)连接到该致动器;其中该第一连杆、该第二连杆和该第三连杆各自具有第一位置,在该第一位置中该第一滚动制动器和该第二滚动制动器未被制动并且该锁被解锁;并且其中该第一连杆、该第二连杆和该第三连杆各自具有第二位置,在该第二位置中该第一滚动制动器和该第二滚动制动器被制动并且该锁被锁定以限制该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在朝向和远离该设备基座的方向上的运动;其中该第一对旋转脚轮和该第二旋转脚轮中除该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之外的一个第二旋转脚轮限定平面,该设备基座搁置在该平面上,并且该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支撑该平面。
附图说明
9.图1是以倒置位置示出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
10.图2是以正面朝上的位置示出的设备基座。
11.图3是制动的旋转脚轮。
12.图4是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
具体实施方式
13.图1中示出了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被示出为处于倒置位置,因为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某些特征部位于衣物洗涤处理设备的底部。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可以是前装式或顶装式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为了用户效率,前装式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可以是实用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可被设置为可方便地移动,使得用户可将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移动到住宅内的不同位置。
14.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具有几个基本部件。首先,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具有设备基座10。设备基座10可以是一对滑道20,作为非限制性示例,如图1所示,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内部框架安装到该对滑道上。任选地,设备基座10可以是支撑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其它部件的框架的底部或一部分或者是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外壳30的一部分。设备基座10可具有四个角部15。四个角部15可限定正方形、矩形、梯形或其它四边多边形,这对于支撑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设备基座10是实用的。
15.在设备基座10上方,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可包括限定流体容纳包层50的桶40。滚筒60可定位在桶40内。滚筒60能够相对于桶40绕旋转轴线ar旋转。旋转轴线ar可相对于设备基座10在水平面的约20度内。相对于水平面略微倾斜的旋转轴线ar对于用户伸进和伸出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而言可以是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并且当滚筒60容纳衣物并旋转时可以有助于提供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稳定性。旋转轴线ar可相对于设备基座10在水平面上方约20度内、或约10度内或约5度内。旋转轴线ar相对于设备基座10可以是水平的。
16.桶40容纳滚筒60。滚筒60可具有多孔壁,使得衣物洗涤处理液体、润湿水和冲洗水可被添加到桶40中以及从该桶中移除。滚筒60可具有约20l至约70l的容积。具有此类小滚筒60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可通过在其旋转脚轮上滚动而容易地在用户的住宅中四处移动。
17.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可包括与设备基座10可操作地接合的第一对70第一旋转脚轮75。每个第一旋转脚轮75可以可操作地支撑四个角部15中的一个角部。第一对70第一旋转脚轮75可定位在设备基座10的前部、侧部或后部处。
18.第二对80第二旋转脚轮85可被设置成与第一对70第一旋转脚轮75相对并且与设备基座10可操作地接合。第二旋转脚轮85中的每个第二旋转脚轮能够独立于第一旋转脚轮75支撑四个角部15中的一个角部。第二对80第二旋转脚轮85可定位在设备基座10的前部、后部或侧部处。在描述该对旋转脚轮时,一对特定命名的旋转脚轮不被指定为处于特定位置处,因为该对特定命名的旋转脚轮是处于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前部、后部还是侧部中的一个侧部并不重要。相反,该对旋转脚轮一起限定由四个旋转脚轮限定的多边形的边缘中的两个边缘。
19.旋转脚轮可包括聚合物轮子,用于在各种常见的地板表面(诸如瓷砖、乙烯树脂、木材、地毯、复合层压板、软木等)上安静且无痕迹地滚动。轮子可由聚丙烯、聚氨酯、乙缩醛等制成。旋转脚轮的轮子可具有约3cm至约8cm的直径。旋转脚轮的高度可为约4cm至约20cm。旋转脚轮的框架和板可由冲压金属(诸如电镀钢或不锈钢)制成。任选地,旋转脚轮的框架和板可以是注塑塑料。
20.在操作中,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可随着滚筒60旋转而振动。在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操作期间,滚筒60内的衣物负载的轻微或严重不平衡可引起振动。根据不平衡的性质,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可倾向于在操作期间在地板上平移移动、经由扭转来回移动或以平移和扭转的某种组合移动。为了帮助限制此类移动倾向,采用一个或多个制动的旋转脚轮是可行的。旋转脚轮的制动器可以抵抗旋转脚轮的滚动旋转。制动的旋转脚轮通过旋转脚轮与地板接触的部分和地板之间的摩擦力来抵抗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平移运动。
21.第一旋转脚轮75中的一个第一旋转脚轮可以是具有第一滚动制动器的制动的第一旋转脚轮77。同样,第二旋转脚轮85中的一个第二旋转脚轮可以是具有第二滚动制动器的制动的第二旋转脚轮87。在使用过程中,两个制动的旋转脚轮可一起抵抗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在地板上的平移。两个制动的旋转脚轮可位于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侧部、前部或后部处。任选地,制动的旋转脚轮可位于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相对侧处。任选地,制动的旋转脚轮中的一个制动的旋转脚轮可位于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前部处,而另一个制动的旋转脚轮可位于衣物洗涤处理设备的后部处。
22.基于如下假设,即当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在使用中时,可能期望旋转脚轮中的每个
旋转脚轮支撑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重量的相等部分,与在单对旋转脚轮中具有两个制动的旋转脚轮相比,提供彼此对角相对的制动的旋转脚轮具有机械优势。假设相等垂直负载和相等尺寸的旋转脚轮的正方形覆盖区,与单对旋转脚轮中的制动的旋转脚轮相比,彼此对角相对的制动的旋转脚轮可针对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扭转提供1.4倍大的摩擦力。制动的第二旋转脚轮87可以与制动的第一旋转脚轮77对角地相对。
23.第二旋转脚轮85中除制动的第二旋转脚轮87之外的一个第二旋转脚轮可以是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能够在朝向和远离设备基座10的方向上移动。该可移动性超出了在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自重下将发生的运动。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能够在约0.5mm至约50mm的范围内朝向和远离设备基座10移动。采用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对于在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搁置于其上的地板不平坦时帮助稳定该衣物洗涤处理设备是实用的。垂直固定的三个旋转脚轮可支撑基座10,并且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可向上或向下移动以接触地板,使得所有四个旋转脚轮与不平坦的地板接触。从稳定性的角度看,用四个旋转脚轮支撑基座10比仅用三个旋转脚轮支撑基座更好。如果仅用三个旋转脚轮支撑基座10并且地板不是水平的,则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在使用期间可能易于摇摆。摇摆可引起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在地板上的横向运动。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在使用中的平移是不期望的,因为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在使用期间连接到电源、水源和排水管线。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过度运动可能施加不适当的应力或干扰这些连接中的一个或多个连接的操作。
24.为了更牢固地稳定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可包括锁,该锁可接合以限制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在朝向和远离设备基座10的方向上的运动。
25.当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被定位以供使用时,除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之外的三个旋转脚轮坐落在地板上,并且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可向下移动以接触地板或向上移动以适应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下方的地板的相对较高的部分。该锁可被致动以固定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的垂直位置。在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的垂直位置被锁定的情况下,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搁置在四个牢固定位的旋转脚轮上,这四个旋转脚轮可抵抗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在使用期间的平移运动以及扭转运动或摇摆运动。第一对70旋转脚轮和第二旋转脚轮80中除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之外的一个第二旋转脚轮限定平面,设备基座10搁置在该平面上,并且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支撑该平面。
26.第一滚动制动器可以通过第一连杆92可操作地接合到致动器90。并且第二滚动制动器通过第二连杆94连接到致动器90。并且锁通过第三连杆96连接到致动器90。连杆可以是致动器和相应元件之间的机械连接件。例如,连杆可以是电缆连接件。连杆可以是单个杆。连杆可以是经由销或凸轮系统彼此连接的一个或多个杆。连杆可以是带。连杆可以是链。连杆可以是电子连杆。例如,连杆可将动力传递给马达或从致动器90传递信号以启动马达,从而将制动器和/或锁从第一位置移动到第二位置。连杆可以是机械连杆和电子连杆的组合。例如,致动器90可以被机械地或电子地致动,该致动器产生信号或连接电路,使得连杆的末端处的机电装置接合或脱离制动器和/或锁。连杆可将机械力、信号或动力或它们的组合从致动器90传递到制动器和/或锁,以启动或停用制动器或锁。致动器可以是用户按压的按钮。通过按压按钮,用户可启动操作各种制动器和锁的电子装置或机电装置或无线装置。类似地,致动器可以是用于操作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触摸屏或触摸屏的一部分。用户
可以经由触摸屏向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输入指令以操作各种制动器和锁,可能是远程地或无线地或经由机电装置操作。
27.连杆可以是电缆连杆97。电缆连杆97通常包括可在电缆壳体99内滑动的电缆98。电缆壳体99被限制在电缆壳体99的两端,并且电缆98可以例如通过致动致动器90在电缆壳体99内移动。此类布置通常用于制动系统、节气门系统、用于换档的变速器系统等。电缆98承载用于接合或脱离制动器和/或锁的机械力。
28.连杆的末端是与该连杆脱离或接合的元件。连杆的起点是用于该连杆的致动器。脱离和接合限定两个位置,分别是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对于滚动制动器,第一位置不被制动而第二位置被制动。对于锁,第一位置被解锁而第二位置被锁定。当制动器处于未制动状态或第一位置时,用户可方便地移动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当制动器处于未制动状态或第一位置时,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的锁可被解锁。一旦用户将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定位在使用位置,用户可操作致动器90以将相关连杆转变到第二位置,在该第二位置中,相关滚动制动器被制动并且锁被锁定。
29.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可具有前面110,用户可通过该前面接近滚筒60。前面110可包括铰链门120,该铰链门可打开和关闭以提供进入滚筒60内部的入口。后面130可与前面110相对。相较于前面110,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可定位成更靠近后面130。即,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能够支撑基座10的后部或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后部。将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朝向基座的后部定位可能是实用的,因为地板中的翘曲通常在托梁与顶梁之间的连接处附近比远离顶梁处更大。并且顶梁通常位于住宅的墙壁下面。
30.设备基座10的非限制性实施方案示于图2中。设备基座10在图2中以直立位置示出。致动器90可为杠杆140。杠杆140是简单机器,该杠杆可以将用户施加的较小的力转换为可以操纵机构或物体的更大的力。为了人体工程学上的简单性,杠杆140可被定位成在高度上低于桶40。所谓在高度上低于,是指杠杆140可低于桶40。例如,杠杆140可以位于设备基座10处、靠近设备基座或在设备基座下方。此类位置使得用户能够用脚操作致动器90。并且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重量可以提供反作用力,使得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在杠杆140被致动的情况下是稳定的。
31.杠杆140可定位在桶40的门120下方。这可能是期望的,因为在使用中,用户可将衣物洗涤处理设备以使得用户可接近门120的方式抵靠墙壁或柜子放置。将杠杆140定位在门120下方将允许在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使用期间容易地接近门120和杠杆140两者。任选地,杠杆140可以相对于前面110凹陷。这可以有助于减小用户无意地致动杠杆140的可能性。
32.脚踏板150可附接到杠杆140。脚踏板150的大小和尺寸可被设定成可由成人的脚操纵。脚踏板150可具有承载表面,该承载表面具有约25cm2至约400cm2、任选地约100cm2至约200cm2的面积。脚踏板150的承载区域是杠杆140的表面,用户意图推动该表面以操作该杠杆。脚动杠杆140可以是期望的,因为用户可以通过用脚向下推动来产生可观的力以操作致动器90。
33.杠杆140能够围绕支点160移动。支点160可以是将杠杆140与阻力框架180连接的一个或多个销170。通过推动杠杆140以使杠杆朝向地板摆动,杠杆140可从第一位置移动到第二位置,第一对70第一旋转脚轮75和第二对80第二旋转脚轮85搁置在地板上。通过将致
动器90从第一位置转换到第二位置,第一滚动制动器和第二滚动制动器从未制动状态转换到制动状态,并且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的锁从解锁状态转换到锁定状态。脚操作杠杆140是实用的,因为用户可以用脚产生可观的力,杠杆140可以使该力倍增以在制动的旋转脚轮中施加相当大的制动力并且启动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的锁。
34.制动的第一旋转脚轮77和制动的第二旋转脚轮87可分别具有第一滚动制动器184和第二滚动制动器186。图3示出了具有滚动制动器182的旋转脚轮。为了方便起见,使用术语第一滚动制动器184和第二滚动制动器186,以确定相应的旋转脚轮具有滚动制动器182。滚动制动器182可以制动旋转脚轮的轮子190。滚动制动器182可以在轮子190的轮毂内,例如作为内部鼓式滚动制动器182。任选地,滚动制动器182可以向轮子190的外表面施加制动力,例如通过滚动制动器182与轮子190的滚动表面之间的直接接触。相应的滚动制动器184、186可由致动器90经由将致动器90连接到相应的滚动制动器184、186的相应连杆来致动。任选地,可设置多个致动器90,使得每个滚动制动器182可独立于另一个滚动制动器被启动,并且可能独立于锁被启动。
35.作为非限制性示例,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可以是弹簧加载的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如图4所示。此类旋转脚轮允许轮子190相对于设备基座10在垂直位置上变化。此类旋转脚轮内的弹簧200提供迫使轮子190与地板接触的主动力。具体地,弹簧200可以被预加载以在远离设备基座10的方向上施加力。作为非限制性示例,可通过预压缩弹簧200来施加预加载,使得当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所有旋转脚轮未被表面支撑时,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比其它旋转脚轮更远离设备基座10突出。弹簧200可被设置成使得当弹簧加载的旋转脚轮89与其它旋转脚轮共面时,在弹簧200中移动的力在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的重量的四分之一的约20%内、或甚至约10%内、或甚至约5%内或甚至与之相等。预压缩弹簧200允许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可根据需要上下移动,以确保所有四个旋转脚轮最终牢固地搁置在地板上,使得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在使用期间是稳定的。
36.当用户在住宅中移动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时,第一对70第一旋转脚轮75和第二对80第二旋转脚轮85将支撑设备基座10并且在地板上自由滚动。一旦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定位在期望的位置,第一对70旋转脚轮和第二旋转脚轮80中除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之外的一个第二旋转脚轮限定平面,设备基座10搁置在该平面上,并且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支撑该平面。然后,致动器可被致动以锁定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的垂直位置,并将滚动制动器184、186施加到制动的第一旋转脚轮77和制动的第二旋转脚轮87。
37.弹簧加载的垂直旋转脚轮89可包括与衬套220可滑动地接合的杆210。杆210可朝向和远离设备基座10移动。锁230可与杆210接合。可朝向和远离设备基座10移动的杆210可引导轮子190朝向和远离设备基座10移动。锁230可与杆210机械地接合以限制杆210的运动,从而固定轮子190相对于设备基座10的位置。此外,锁230可以限制杆210的旋转运动。例如,如图4所示,锁230限制杆210的旋转自由度和杆210的轴向位移。轮子190可直接与杆210成一直线。任选地,轮子190可经由摇杆与杆210间接接合。
38.组合
39.实施例如下:
40.a.一种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所述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包括:
41.设备基座(10),所述设备基座具有四个角部(15);
42.桶(40),所述桶限定流体容纳包层(50),其中所述桶位于所述设备基座上方;
43.滚筒(60),所述滚筒定位在所述桶内并且能够相对于所述桶绕旋转轴线(ar)旋转,所述旋转轴线相对于所述设备基座在水平面的约20度内;
44.第一对(70)第一旋转脚轮(75),所述第一对第一旋转脚轮与所述设备基座可操作地接合,其中每个第一旋转脚轮可操作地支撑所述四个角部中的一个角部;
45.第二对(80)第二旋转脚轮(85),所述第二对第二旋转脚轮与所述第一对第一旋转脚轮相对并且与所述设备基座可操作地接合,其中每个所述第二旋转脚轮独立于所述第一旋转脚轮支撑所述四个角部中的一个角部;
46.其中所述第一旋转脚轮中的一个第一旋转脚轮是具有第一滚动制动器(184)的制动的第一旋转脚轮(77);其中所述第二旋转脚轮中的一个第二旋转脚轮是具有第二滚动制动器(186)的制动的第二旋转脚轮(87);
47.其中所述第二旋转脚轮中除所述制动的第二旋转脚轮之外的一个第二旋转脚轮是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其中所述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的轮子(190)能够在朝向和远离所述设备基座的方向上移动;
48.其中所述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包括锁(230),所述锁可接合以限制所述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在朝向和远离所述设备基座的方向上的运动;
49.其中所述第一滚动制动器通过第一连杆(92)可操作地接合到致动器(90),所述第二滚动制动器通过第二连杆(94)连接到所述致动器,并且所述锁通过第三连杆(96)连接到所述致动器;
50.其中所述第一连杆、所述第二连杆和所述第三连杆各自具有第一位置,在所述第一位置中所述第一滚动制动器和所述第二滚动制动器未被制动并且所述锁被解锁;并且
51.其中所述第一连杆、所述第二连杆和所述第三连杆各自具有第二位置,在所述第二位置中所述第一滚动制动器和所述第二滚动制动器被制动并且所述锁被锁定以限制所述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在朝向和远离所述设备基座的方向上的运动;
52.其中所述第一对旋转脚轮和所述第二旋转脚轮中除所述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之外的一个第二旋转脚轮限定平面,所述设备基座搁置在所述平面上,并且所述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支撑所述平面。
53.b.根据段落a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致动器是杠杆(140)。
54.c.根据段落b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杠杆被定位成在高度上低于所述桶。
55.d.根据段落b或c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衣物洗涤处理设备还包括通向所述桶的门(120),其中所述杠杆位于所述门下方。
56.e.根据段落b至d中任一段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杠杆包括脚踏板(150),所述脚踏板的大小和尺寸被设定成可由人的脚操纵。
57.f.根据段落b至e中任一段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具有前面(110),用户通过所述前面接近所述滚筒,其中所述杠杆相对于所述前面凹陷。
58.g.根据段落f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具有与所述前面相对的后面(130),其中相较于所述前面,所述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更靠近所述后面。
59.h.根据段落b至g中任一段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
60.其中所述杠杆能够围绕支点(160)移动;并且
61.其中当所述杠杆从所述第一位置移动到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杠杆朝向地板摆动,所述第一对所述第一旋转脚轮和所述第二对所述第二旋转脚轮搁置在所述地板上。
62.i.根据段落a至h中任一段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具有前面(110)和与所述前面相对的后面(130),用户通过所述前面接近所述滚筒,其中相较于所述前面,所述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更靠近所述后面。
63.j.根据段落a至i中任一段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滚筒具有约20l至约70l的容积。
64.k.根据段落a至j中任一段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是弹簧加载的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
65.l.根据段落k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弹簧加载的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包括弹簧(200),所述弹簧被预加载以在远离所述设备基座的方向上施加力。
66.m.根据段落l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具有重量,其中所述力在所述重量的四分之一的约20%内。
67.n.根据段落k至m中任一段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弹簧加载的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包括杆(210),所述杆与衬套(220)可滑动地接合并且能够朝向和远离所述设备基座移动,并且所述锁可与所述杆接合。
68.o.根据段落a至n中任一段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制动的第二旋转脚轮与所述制动的第一旋转脚轮对角地相对。
69.p.根据段落a至o中任一段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第一连杆、所述第二连杆和所述第三连杆中的至少一者是电缆连杆(97)。
70.本文所公开的量纲和值不应理解为严格限于所引用的精确数值。相反,除非另外指明,否则每个此类量纲旨在表示所述值以及围绕该值功能上等同的范围。例如,公开为“40mm”的量纲旨在表示“约40mm”。
技术特征:
1.一种衣物洗涤处理设备(1),所述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包括:设备基座(10),所述设备基座具有四个角部(15);桶(40),所述桶限定流体容纳包层(50),其中所述桶位于所述设备基座上方;滚筒(60),所述滚筒定位在所述桶内并且能够相对于所述桶绕旋转轴线(ar)旋转,所述旋转轴线相对于所述设备基座在水平面的约20度内;第一对(70)第一旋转脚轮(75),所述第一对第一旋转脚轮与所述设备基座可操作地接合,其中每个第一旋转脚轮可操作地支撑所述四个角部中的一个角部;第二对(80)第二旋转脚轮(85),所述第二对第二旋转脚轮与所述第一对第一旋转脚轮相对并且与所述设备基座可操作地接合,其中每个所述第二旋转脚轮独立于所述第一旋转脚轮支撑所述四个角部中的一个角部;其中所述第一旋转脚轮中的一个第一旋转脚轮是具有第一滚动制动器(184)的制动的第一旋转脚轮(77);其中所述第二旋转脚轮中的一个第二旋转脚轮是具有第二滚动制动器(186)的制动的第二旋转脚轮(87);其中所述第二旋转脚轮中除所述制动的第二旋转脚轮之外的一个第二旋转脚轮是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89),其中所述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的轮子(190)能够在朝向和远离所述设备基座的方向上移动;其中所述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包括锁(230),所述锁可接合以限制所述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在朝向和远离所述设备基座的方向上的移动;其中所述第一滚动制动器通过第一连杆(92)可操作地接合到致动器(90),所述第二滚动制动器通过第二连杆(94)连接到所述致动器,并且所述锁通过第三连杆(96)连接到所述致动器;其中所述第一连杆、所述第二连杆和所述第三连杆各自具有第一位置,在所述第一位置中所述第一滚动制动器和所述第二滚动制动器未被制动并且所述锁被解锁;并且其中所述第一连杆、所述第二连杆和所述第三连杆各自具有第二位置,在所述第二位置中所述第一滚动制动器和所述第二滚动制动器被制动并且所述锁被锁定以限制所述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在朝向和远离所述设备基座的方向上的移动;其中所述第一对旋转脚轮和所述第二旋转脚轮中除所述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之外的一个第二旋转脚轮限定平面,所述设备基座搁置在所述平面上,并且所述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支撑所述平面。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致动器是杠杆(140)。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杠杆被定位成在高度上低于所述桶。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衣物洗涤处理设备还包括通向所述桶的门(120),其中所述杠杆位于所述门下方。5.根据权利要求2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杠杆包括脚踏板(150),所述脚踏板的大小和尺寸被设定成可由人的脚操纵。6.根据权利要求2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具有前面(110),用户通过所述前面接近所述滚筒,其中所述杠杆相对于所述前面凹陷。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具有与所述
前面相对的后面(130),其中相较于所述前面,所述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更靠近所述后面。8.根据权利要求2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杠杆能够围绕支点(160)移动;并且其中当所述杠杆从所述第一位置移动到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杠杆朝向地板摆动,所述第一对所述第一旋转脚轮和所述第二对所述第二旋转脚轮搁置在所述地板上。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具有前面(110)和与所述前面相对的后面(130),用户通过所述前面接近所述滚筒,其中相较于所述前面,所述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更靠近所述后面。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滚筒具有约20l至约70l的容积。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是弹簧加载的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弹簧加载的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包括弹簧(200),所述弹簧被预加载以在远离所述设备基座的方向上施加力。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具有重量,其中所述力在所述重量的四分之一的约20%内。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制动的第二旋转脚轮与所述制动的第一旋转脚轮对角地相对。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其中所述第一连杆、所述第二连杆和所述第三连杆中的至少一者是电缆连杆(97)。
技术总结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衣物洗涤处理设备,该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包括多个旋转脚轮。该旋转脚轮中的两个旋转脚轮是制动的旋转脚轮。该旋转脚轮中除该制动的旋转脚轮之外的一个旋转脚轮是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该制动的旋转脚轮限制该衣物洗涤处理设备在地板上的平移运动。该可垂直调节的旋转脚轮可以帮助固定该衣物洗涤处理设备的位置,从而限制该衣物洗涤处理设备的摇摆和扭转。备的摇摆和扭转。备的摇摆和扭转。
技术研发人员:克利福德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宝洁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1.11.16
技术公布日:20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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