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燃气报警器及燃气报警系统的制作方法
未命名
07-17
阅读:86
评论:0
1.本实用新型涉及燃气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燃气报警器及燃气报警系统。
背景技术:
2.在人们的日常活动中,人们往往会面对燃气泄漏而造成的种种事故威胁,这些事故一旦发生,将会给事故周边人群带来不可逆转的伤害。因此,人们为了提前获取到燃气泄漏的预警信息发明了燃气报警器,燃气报警器是一种小型燃气安全防护产品,它能有效地避免因燃气泄漏而引起的爆炸、火灾、中毒等恶性事故,已经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或地区广泛应用。
3.目前,相关规范中对燃气报警器的安装做了要求:当检测比空气轻的燃气时,检测报警器的安装高度应距顶棚0.3m以内。虽然要求指定了燃气报警器的安装高度,但是对于室内高度较高的场所,安装测距就会出现一定的困难;此外,当燃气报警器的安装高度发生改变时,就可能会影响燃气报警器的测量精度,进而使用户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4.因此,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还亟需解决和优化。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6.为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燃气报警器及燃气报警系统,能够有效地满足在安装过程中自动测距的要求,还能够在燃气报警器位置发生改变时提醒相关人员,有效地保障了燃气报警器的测量精度,进而实现燃气气体的精确检测,从而保障了用户的人身安全。
7.为了达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包括:
8.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燃气报警器,包括:
9.壳体、电源模块、主控制板、燃气检测模块、测距模块、通讯模块、声音报警模块和可见光报警模块;
10.所述壳体的上表面、下表面、左侧面和右侧面的表面形状为栅格状;
11.所述主控制板、所述燃气检测模块、所述测距模块和所述通讯模块设置在所述壳体内;
12.所述声音报警模块和所述可见光报警模块设置在所述壳体的正表面处;
13.所述主控制板连接至所述燃气检测模块、所述测距模块、所述通讯模块、所述声音报警模块和所述可见光报警模块;
14.所述电源模块用于向所述主控制板、所述燃气检测传感器、所述测距模块和所述通讯模块供电。
15.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燃气报警器,还可以具有以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16.可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测距模块包括红外测距器、超声波测
距器或者激光测距器中的任意一种。
17.可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燃气报警器还包括排风扇;
18.所述排风扇设置在所述壳体内,所述主控制板连接至所述排风扇,所述排风扇用于将待检测气体送至燃气检测模块处。
19.可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源模块包括电池;所述电池设置在所述壳体内。
20.可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源模块包括电源线、电压转换单元和电源接头;
21.所述电源接头通过所述电源线连接至所述电压转换单元,所述电源接头用于外接市电。
22.可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燃气报警器还包括螺钉;所述壳体还包括固定卡口;
23.所述固定卡口设置在所述壳体的后表面,所述螺钉用于通过所述固定卡口将所述壳体固定在墙体上。
24.可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燃气报警器还包括显示模块;
25.所述显示模块设置在所述壳体的正表面处,所述显示模块连接至所述主控制板。
26.可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可见光报警模块包括多个led灯。
27.另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燃气报警系统,包括:
28.用户终端、平台和如上述任一项的燃气报警器;
29.所述燃气报警器通过所述通讯模块远程连接至所述用户终端和所述平台。
30.可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燃气报警系统还包括电磁阀;
31.所述电磁阀用于控制燃气管道的闭合或断开,所述电磁阀连接至所述主控制板。
32.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3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燃气报警器包括壳体、电源模块、主控制板、燃气检测模块、测距模块、通讯模块、声音报警模块和可见光报警模块;所述壳体的上表面、下表面、左侧面和右侧面的表面形状为栅格状;所述主控制板、所述燃气检测模块、所述测距模块和所述通讯模块设置在所述壳体内;所述声音报警模块和所述可见光报警模块设置在所述壳体的正表面处;所述主控制板连接至所述燃气检测模块、所述测距模块、所述通讯模块、所述声音报警模块和所述可见光报警模块;所述电源模块用于向所述主控制板、所述燃气检测传感器、所述测距模块和所述通讯模块供电。该燃气报警器及燃气报警系统能够有效地满足在安装过程中自动测距的要求,还能够在燃气报警器位置发生改变时提醒相关人员,有效地保障了燃气报警器的测量精度,进而实现燃气气体的精确检测,从而保障了用户的人身安全。
附图说明
34.附图用来提供对本技术技术方案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技术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技术的技术方案,并不构成对本技术技术方案的限制。
35.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燃气报警器的整体框架图;
36.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燃气报警器的结构侧视图;
37.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燃气报警器的结构顶视图;
38.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另外一种燃气报警器的整体框架图;
39.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燃气报警器的结构后视图;
40.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燃气报警系统的整体框架图;
41.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另外一种燃气报警系统的整体框架图。
具体实施方式
42.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43.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长度”、“上”、“下”、“前”、“后”、“左”、“右”、“顶”、“内”、“外”、“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44.本实用新型申请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燃气报警器及燃气报警系统,该燃气报警器及燃气报警系统能够有效地满足在安装过程中自动测距的要求,还能够在燃气报警器位置发生改变时提醒相关人员,有效地保障了燃气报警器的测量精度,进而实现燃气气体的精确检测,从而保障了用户的人身安全。
45.参照图1、图2和图3,具体地,本技术实施例中的一种燃气报警器包括:
46.壳体100、电源模块、主控制板、燃气检测模块、测距模块、通讯模块、声音报警模块和可见光报警模块;
47.所述壳体100的上表面、下表面、左侧面和右侧面的表面形状为栅格状;
48.所述主控制板、所述燃气检测模块、所述测距模块和所述通讯模块设置在所述壳体100内;
49.所述声音报警模块和所述可见光报警模块设置在所述壳体100的正表面处;
50.所述主控制板连接至所述燃气检测模块、所述测距模块、所述通讯模块、所述声音报警模块和所述可见光报警模块;
51.所述电源模块用于向所述主控制板、所述燃气检测传感器、所述测距模块和所述通讯模块供电。
52.可以理解的是,壳体100的上表面、下表面、左侧面和右侧面的表面形状为栅格状可以使待测气体与燃气检测模块充分接触,能够有效地提高燃气检测模块的检测速度和准确度;燃气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燃气是否存在泄漏现象;通讯模块用于报警器与外界特定通信设备之间的远程通讯;测距模块用于检测当前状态下燃气报警器与顶棚之间的距离;声音报警模块和可见光报警模块用于在燃气泄漏时,提醒相关人员发生燃气泄漏的情况,以便相关人员撤离和处置。
53.可以理解的是,在燃气报警器安装时,电源模块向燃气报警器的各个部件供电使燃气报警器正常工作,测距模块将自动测量燃气报警器与顶棚之间的距离并将测量到的距离数据传输至主控制板,当主控制板根据距离数据判断燃气报警器与顶棚之间的距离大于0.3m时,主控制板控制声音报警模块和可见光报警模块工作,具体地可以为:主控制板控制声音报警模块持续间歇性发声,主控制板控制可见光报警模块持续性闪烁,直至燃气报警器与顶棚之间的距离小于0.3m时,主控制板控制声音报警模块和可见光报警模块停止工作。当主控制板根据距离数据判断燃气报警器与顶棚之间的距离小于0.3m(即符合燃气报警器的安装要求)时,主控制板不做操作。还可以理解的是,当燃气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发生改变后,测距模块会重新测量对燃气报警器与顶棚之间的距离,具体过程与上述的燃气报警器安装过程相似,本技术在此就不再多余赘述。
54.可以理解的是,主控制板可根据第一间隔时间控制测距模块测量一定次数的燃气报警器与顶棚之间的距离。具体地,当燃气报警器安装完成后,主控制板可以根据第一间隔时间向测距模块发出测距控制指令,测距模块接收到测距控制指令后对燃气报警器与顶棚之间的距离进行测量,并将测量到的距离数据传输至主控制板。其中,第一间隔时间可以是1天、3天或者7天中的任意一种,测距控制指令包含测距次数,可以是第一间隔时间内测距10次、20次或者30次中的任意一种,本技术仅作示例说明,并不对本技术作出任何限制,具体第一间隔时间以及测距次数可根据实际需求设置。
55.还可以理解的是,当燃气检测模块检测到燃气泄漏现象时,燃气检测模块将检测到的燃气数据信息传输至主控制板,主控制板根据接收到的燃气数据信息控制声音报警模块和可见光报警模块工作,同时控制通讯模块向外界特定通讯设备进行数据传输。
5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测距模块包括红外测距器、超声波测距器或者激光测距器中的任意一种。
57.可以理解的是,红外测距、超声波测距和激光测距都能较好地实现测量燃气报警器及顶棚之间的距离的功能,且红外测距器、超声波测距器和激光测距器的技术方案较为成熟,获取途径简单,是本技术中测距模块的较优选择。
58.参照图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燃气报警器还包括排风扇;
59.所述排风扇设置在所述壳体100内,所述主控制板连接至所述排风扇,所述排风扇用于将待检测气体送至燃气检测模块处。
60.可以理解的是,排风扇可以是小功率风扇,具体地,排风扇可以设置在接近栅格状表面一侧的壳体100内。当排风扇工作时,排风扇将加快燃气报警器周边的空气流动,进而使燃气检测模块对待检测气体的检测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6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电源模块包括电池;所述电池设置在所述壳体100内。
62.可以理解的是,在一些情况下,燃气报警器安装位置周边并不存在市电接口,此时采用电池作为电源模块为燃气报警器供电,以此保障燃气报警器正常工作是较优的选择。具体地,电池可以采用碱性电池,其性能较为优异,获取途径简单且价格低廉。
6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电源模块包括电源线、电压转换单元和电源接头;
64.所述电源接头通过所述电源线连接至所述电压转换单元,所述电源接头用于外接市电。
65.可以理解的是,在一些情况下,燃气报警器安装位置周边存在市电接口,此时通过
电源接头外界市电,电压转换单元将市电电压转换成燃气报警器所需电压后经过电源线向燃气报警器供电,外接市电可以保障燃气报警器长期稳定工作,且减少了工作人员对燃气报警器的日常维护工作量。
66.参照图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燃气报警器还包括螺钉;所述壳体100还包括固定卡口200;
67.所述固定卡口200设置在所述壳体100的后表面,所述螺钉用于通过所述固定卡口200将所述壳体100固定在墙体上。
68.可以理解的是,燃气报警器的安装位置较高,工作时间较长,使用胶贴等黏贴方式固定的燃气报警器在一定时间后将容易出现脱落现象,使燃气报警器不能正常检测到燃气泄漏现象,而使用固定卡口200和螺钉将壳体100固定在墙体上能够有效地改善燃气报警器的脱落现象,进而保障燃气报警器的正常工作。
6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燃气报警器还包括显示模块;
70.所述显示模块设置在所述壳体100的正表面处,所述显示模块连接至所述主控制板。
71.可以理解的是,显示模块用于显示燃气检测模块检测的数据信息及测距模块测量的距离信息,具体地,显示模块可显示内容包括:燃气浓度、燃气浓度泄漏时间、燃气报警器与顶棚之间的距离等;本技术示例仅作说明,并非对本技术作出任何限制,具体显示内容可根据实际应用需求设置。
7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可见光报警模块包括多个led灯。
73.可以理解的是,led灯用于显示是否发生燃气泄漏,具体地,多个led灯可以是一个红色led灯和一个绿色led灯,当燃气检测模块未检测到燃气泄漏现象时,主控制板控制绿色led常亮,红色led熄灭;当燃气检测模块检测到燃气泄漏现象时,主控制板控制红色led常亮,绿色led熄灭。此外,在前述多个led灯可以是一个红色led灯和一个绿色led灯的基础上,多个led还可以包括蓝色led灯,当主控制板判断燃气报警器与顶棚之间的距离大于0.3m时,主控制板控制蓝色led灯常亮,以此提醒相关工作人员注意燃气报警器的安装距离。
74.可以理解的是,多个led也可以是一个红色led灯、一个黄色led灯和一个绿色led灯,当燃气检测模块未检测到燃气泄漏现象时,主控制板控制绿色led灯常亮,黄色led灯和红色led灯熄灭;当燃气检测模块检测到燃气泄漏现象时,主控制板根据燃气检测模块传输的燃气数据信息判断燃气浓度等级,并根据判断出的燃气浓度等级控制对应的灯光常亮,当判断为一级燃气浓度等级时,主控制板控制红色led常亮,黄色led灯和绿色led灯熄灭,当判断为二级燃气浓度等级时,主控制板控制黄色led常亮,绿色led灯和红色led灯熄灭。值得说明的是,燃气检测模块传输的燃气数据信息包括燃气浓度信息,燃气浓度等级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灯具颜色及对应的燃气浓度等级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本技术示例仅作说明,并不对本技术作出任何限制,满足实际需求即可。
75.参照图6和图7,具体地,本技术实施例中的一种燃气报警系统包括:用户终端、平台和如上述任一项的燃气报警器;
76.所述燃气报警器通过所述通讯模块远程连接至所述用户终端和所述平台。
77.可以理解的是,燃气报警器通过通讯模块远程连接的外界特定通信设备可以是用
户终端和平台。当测距模块测量到燃气报警器与顶棚之间的距离数据时,主控制板在判断距离数据大于0.3m时生成提示信息,并通过通讯模块将提示信息传输至用户终端和平台,用户和平台收到提示信息后可以安排相关人员对燃气报警器做出相应处理,以此保障燃气报警器与顶棚之间的距离小于0.3m。当燃气检测模块检测到燃气泄漏现象时,主控制板可将燃气浓度信息等数据信息通过通讯模块传输至用户终端和平台,以此提醒用户撤离和平台安排相关人员处理或报警。还可以理解的是,平台可以对应多个燃气报警器,每个燃气报警器都可以有与其对应的用户终端,数字m为正整数。
7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燃气报警系统还包括电磁阀;
79.所述电磁阀用于控制燃气管道的闭合或断开,所述电磁阀连接至所述主控制板。
80.可以理解的是,当燃气检测模块检测到燃气泄漏现象,用户终端和平台接收到燃气浓度信息等数据信息时,用户终端和平台均可以向主控制板传输电磁阀关闭指令,主控制板接收到电磁阀关闭指令后控制电磁阀阀门关闭,进而控制燃气管道的闭合,可以有效地减少燃气泄漏的危害性,保障燃气管道泄漏位置周边人群的生命安全。还可以理解的是,当平台对应的燃气报警器个数为多个时,特定燃气报警器所能控制的电磁阀为与其对应的电磁阀。
81.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方式”、“另一实施方式”或“某些实施方式”等的描述意指结合实施方式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方式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方式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82.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技术特征:
1.一种燃气报警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电源模块、主控制板、燃气检测模块、测距模块、通讯模块、声音报警模块和可见光报警模块;所述壳体的上表面、下表面、左侧面和右侧面的表面形状为栅格状;所述主控制板、所述燃气检测模块、所述测距模块和所述通讯模块设置在所述壳体内;所述声音报警模块和所述可见光报警模块设置在所述壳体的正表面处;所述主控制板连接至所述燃气检测模块、所述测距模块、所述通讯模块、所述声音报警模块和所述可见光报警模块;所述电源模块用于向所述主控制板、所述燃气检测模块、所述测距模块和所述通讯模块供电。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报警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测距模块包括红外测距器、超声波测距器或者激光测距器中的任意一种。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报警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气报警器还包括排风扇;所述排风扇设置在所述壳体内,所述主控制板连接至所述排风扇,所述排风扇用于将待检测气体送至燃气检测模块处。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报警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模块包括电池;所述电池设置在所述壳体内。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报警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模块包括电源线、电压转换单元和电源接头;所述电源接头通过所述电源线连接至所述电压转换单元,所述电源接头用于外接市电。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报警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气报警器还包括螺钉;所述壳体还包括固定卡口;所述固定卡口设置在所述壳体的后表面,所述螺钉用于通过所述固定卡口将所述壳体固定在墙体上。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报警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气报警器还包括显示模块;所述显示模块设置在所述壳体的正表面处,所述显示模块连接至所述主控制板。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报警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见光报警模块包括多个led灯。9.一种燃气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用户终端、平台和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燃气报警器;所述燃气报警器通过所述通讯模块远程连接至所述用户终端和所述平台。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燃气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气报警系统还包括电磁阀;所述电磁阀用于控制燃气管道的闭合或断开,所述电磁阀连接至所述主控制板。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燃气报警器及燃气报警系统,其中,燃气报警器包括壳体、电源模块、主控制板、燃气检测模块、测距模块、通讯模块、声音报警模块和可见光报警模块;壳体的部分表面形状为栅格状;主控制板、燃气检测模块、测距模块和通讯模块设置在壳体内;声音报警模块和可见光报警模块设置在壳体的正表面处;主控制板连接至燃气检测模块、测距模块、通讯模块、声音报警模块和可见光报警模块;该燃气报警器及燃气报警系统能够有效地满足自动测距的要求,还能够在燃气报警器位置发生改变时提醒相关人员,有效地保障了燃气报警器的测量精度,进而实现燃气气体的精确检测,从而保障了用户的人身安全。本实用新型可广泛应用于燃气技术领域内。技术领域内。技术领域内。
技术研发人员:韦明 胡移山 刘恒 黄俊伟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广州金燃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2.12.06
技术公布日:2023/6/28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航空之家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航家号发表,未经原创作者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链接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获得书面授权使用航空之家内容时,须注明作者及来源 “航空之家”。如非法使用航空之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航空之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航空之家官方QQ:2926969996)
飞行汽车 https://www.autovto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