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电量显示结构的执法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未命名 07-22 阅读:86 评论:0


1.本实用新型涉及执法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具有电量显示结构的执法记录仪。


背景技术:

2.执法记录仪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对讲送话器功能于一身,能够对执法过程中进行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数字化记录,便于公安干警在各种环境中执法使用,如提供有效的现场影像资料,供案件指挥、侦破和检察机关取证等。具有体积小,便于携带,待机时间长等功能。
3.现有的执法记录仪包括有显示屏和无显示屏两种,其中,无显示屏的执法记录仪因其续航时间长,也有很好的发展空间。然而,无显示屏的执法记录仪还存在电量无法显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出一种具有电量显示结构的执法记录仪,以期解决在无显示屏的执法记录仪中,电量无法显示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具有电量显示结构的执法记录仪,该具有电量显示结构的执法记录仪包括:
6.记录仪主体,所述记录仪主体包括壳体、设于所述壳体的电源组件、控制主板、录像组件和灯光组件;所述电源组件电连接所述灯光组件、所述控制主板和所述录像组件;以及电量显示结构,所述电量显示结构包括电量指示灯,所述电量指示灯安装于所述控制主板,所述电量指示灯通过所述控制主板与所述电源组件电连接,并可视于所述壳体的表面,且所述电量指示灯与所述电源组件位于所述壳体的不同侧。
7.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壳体具有相对设置的两端面和位于两所述端面的侧面;所述灯光组件设于所述壳体的侧面,所述电量指示灯设于所述壳体的端面。
8.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电量指示灯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电量指示灯沿所述壳体的端面间隔排布。
9.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电量显示结构包括隔挡件,所述隔挡件用于将任意相邻的两个所述电量指示灯。
10.在一实施例中,所述隔挡件具有多个隔挡部,相邻的两个隔挡部之间形成一个隔挡空间,每一个所述电量指示灯对应设于一个所述隔挡空间内。
11.在一实施例中,所述隔挡件包括隔挡主体和设于所述隔挡主体的多个所述隔挡部;所述隔挡主体靠近所述端面的一侧呈敞口设置;所述隔挡主体沿其长度方向的两端形成有避让槽。
12.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电量指示灯具有多种颜色,所述电量指示灯被配置为根据电源组件的电量显示对应的颜色。
13.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通过电量显示结构的设置,解决了无显示屏的执法记录仪中,电量无法显示的问题,同时,通过将电量显示结构中的电量显示灯与灯光组件设于不同的侧面,从而避免在使用时灯光组件的作用,影响了电量显示灯的准确性。
附图说明
14.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示出的结构获得其他的附图。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有电量显示结构执法记录仪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16.图2为图1中a处的局部放大图;
17.图3为图2中a-a的剖视图;
18.图4为图3中a处的局部放大图;
19.图5为图3中隔挡件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20.附图标号说明:
21.1、执法记录仪;
22.10、记录仪主体;100、壳体;200、电源组件;300、控制主板;400、录像组件;500、灯光组件;
23.20、电量显示结构;21、电量指示灯;22、隔挡件;22a、隔挡部;22b、隔挡空间;22c、隔挡主体;22d、避让槽。
24.本实用新型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25.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6.需要说明,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有涉及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
……
),则该方向性指示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27.另外,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有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则该“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若全文中出现的“和/或”的含义为,包括三个并列的方案,以“a和/或b”为例,包括a方案,或b方案,或a和b同时满足的方案。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28.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具有电量显示结构的执法记录仪。
29.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如图1至图5所示,该具有电量显示结构20的执法记录仪1包括记录仪主体10,包括壳体100、设于所述壳体100的电源组件200、控制主板300、录像组件400和灯光组件500;所述电源组件200电连接所述灯光组件500、所述控制主板和所述录像组件400;以及电量显示结构20,所述电量显示结构20包括电量指示灯21,所述电量指示灯21安装于所述控制主板300,所述电量指示灯21通过所述控制主板300与所述电源组件200电连接,并可视于所述壳体100的表面,且所述电量指示灯21与所述电源组件200位于所述壳体100的不同侧。
30.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电量指示灯21通过所述控制主板300与所述电源组件200电连接,并可视于所述壳体100的表面,如此,电量指示灯21可以直接展示电源组件200的电量余量,如此,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通过电量显示结构20的设置,解决了无显示屏的执法记录仪1中,电量无法显示的问题,同时,通过将电量显示结构20中的电量显示灯与灯光组件500设于不同的侧面,从而避免在使用时灯光组件500的作用,影响了电量显示灯的准确性。
31.示例性地,请参阅图1,所述壳体100具有相对设置的两端面和位于两所述端面的侧面;所述灯光组件500设于所述壳体100的侧面,所述电量指示灯21设于所述壳体100的端面。如此,通过将所述灯光组件500设于所述壳体100的侧面,所述电量指示灯21设于所述壳体100的端面,从而避免在使用时灯光组件500的作用,影响了电量显示灯的准确性。在其他实施例中,电量显示灯也可以是设置在其它的侧面,只要是跟灯光组件500位于不同的侧面都可以,当然了,电量指示灯21与灯光组件500的距离越远,电量指示灯21的指示效果越好。
32.为了便于描述,下面将该具有电量显示结构20的执法记录仪1简称作执法记录仪1。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执法记录仪1包括记录仪主体10、电量显示结构20、按键以及握持部等等。记录仪主体10通常包括壳体100、控制主板、录像组件400(摄像组件和录音组件)以及灯光组件500等等,壳体100形成安装腔,控制主板录像组件400以及灯光组件500安装于所述安装腔内或者是安装于所述壳体100外。摄像组件、录音组件以及灯光组件500是与控制主板电连接的,控制主板设置具有按钮,按键是对应按钮设置的,该按钮对应可以是开关按钮或者是其它功能按钮,该按钮的具体功能可以定制,在装配好之后,用户可以按压或者松开按键,从而实现控制指令的输入,当然了,在其它实施例中,按键与用户的交互模式可以是旋转或者是旋转后按压等等,在此就不一一展开说明。
33.可以理解的是,所述灯光组件500包括红外夜视灯组、红蓝爆闪灯组和白光补偿灯组,至少所述白光补偿灯组的照射路径与所述摄像组件的拍摄路径呈角度设置。另外,在本实施例中,用户可以按需使用红外夜视灯组、红蓝爆闪灯组和白光补偿灯组,也就是说,红外夜视灯组、红蓝爆闪灯组和白光补偿灯组均可以独立工作,也可以独立运行,当然,也可以红外夜视灯组、红蓝爆闪灯组和白光补偿灯组之间两两工作,或者是三者一起工作。电量指示灯21通常包括led的灯珠。
34.进一步地,电量指示灯21的指示模式至少包括以下两种:
35.其一是,所述电量指示灯21具有多种颜色,所述电量指示灯21被配置为根据电源组件200的电量显示对应的颜色。在本实施例中,电量指示灯21通常只需要1个,通过变换不同的颜色表示不同的电量。例如,假设电量指示灯21具有红、黄和绿三种颜色,则电源组件200的电量余量大于百分之五十时,电量指示灯21呈现绿色;电源组件200的电量余量大于百分之二十时,小于百分之五十时,电量指示灯21呈现黄色,电源组件200的电量余量小于
百分之二十时,电量指示灯21呈现红色,电源组件200的电量余量小于百分之五时,电量指示灯21呈现红色闪灯。上述只是其中一个实施例,在其它实施例中,还可以是其它的展示规则,也可以是多个电量指示灯21,在此就不一一举例说明。
36.其二是,所述电量指示灯21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电量指示灯21沿所述壳体100的端面间隔排布。在本实施中,通过控制不同的指示灯的明灭来展示电源组件200的电量余量。为了便于说明,下面以3个指示灯为例进行介绍。
37.示例性地,请参阅图1和图2,电源组件200的电量余量大于百分之五十时,3个电量指示灯21呈现绿色;电源组件200的电量余量大于百分之二十时,小于百分之五十时,从右到左,2个电量指示灯21依次呈现绿色,第三个指示灯不亮;电源组件200的电量余量小于百分之二十时,从右到左,1个电量指示灯21依次呈现绿色,第二、三个指示灯不亮;电源组件200的电量余量小于百分之五时,电量指示灯21呈现红色闪灯。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只是其中一个实施例,在其它实施例中,还可以是其它的展示规则,在此就不一一举例说明。
38.在上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请参阅图3和图4,为了提高所述电量显示结构20展示电源组件200余量的清晰成都,该电量显示结构20还包括隔挡件22,所述隔挡件22用于将任意相邻的两个所述电量指示灯21。如此,通过隔挡件22的设置,避免相邻的电量指示灯21给旁边的指示灯造成干扰。
39.示例性地,请参阅图3至图5,所述隔挡件22具有多个隔挡部22a,相邻的两个隔挡部22a之间形成一个隔挡空间22b,每一个所述电量指示灯21对应设于一个所述隔挡空间22b内。
40.在一较佳的实施例中,请继续参阅图3至图5,为了便于隔挡件22的安装和定位,所述隔挡件22包括隔挡主体22c和设于所述隔挡主体22c的多个所述隔挡部22a;所述隔挡主体22c靠近所述端面的一侧呈敞口设置;所述隔挡主体22c沿其长度方向的两端形成有避让槽22d。如此,通过在隔挡主体22c沿其长度方向的两端形成有避让槽22d,使得隔挡件22和壳体100内部其它结构的配合,从而方便隔挡件22的安装和定位。
41.示例性地,请参阅图3,所述壳体100包括底壳和上壳,所述底壳和所述上壳围合形成安装腔,所述底壳设置具有第一安装通孔的第一安装柱,所述上壳对应所述第一安装柱的位置设置具有第二安装通孔的第二安装柱,螺接件穿过所述第一安装通孔和所述第二安装通孔而将所述底壳和所述上壳固定。所述壳体100呈方形设置,在壳体100的短边,还具有用于安装摄像组件的安装座,电量指示灯21位于所述安装座和所述第一安装柱/第二安装柱之间,如此,通过在隔挡主体22c沿其长度方向的两端形成有避让槽22d,该避让槽22d的结构与安装座和所述第一安装柱/第二安装柱的形状适配,如此,在安装隔挡件22时,可以直接将其卡入装座和所述第一安装柱/第二安装柱,从而不需要其它的结构来固定隔挡件22,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执法记录仪1的内部结构。
42.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可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在本实用新型的发明构思下,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变换,或直接/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技术特征:
1.一种具有电量显示结构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包括:记录仪主体,所述记录仪主体包括壳体、设于所述壳体的电源组件、控制主板、录像组件和灯光组件;所述电源组件电连接所述灯光组件、所述控制主板和所述录像组件;以及电量显示结构,所述电量显示结构包括电量指示灯,所述电量指示灯安装于所述控制主板,所述电量指示灯通过所述控制主板与所述电源组件电连接,并可视于所述壳体的表面,且所述电量指示灯与所述电源组件位于所述壳体的不同侧。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电量显示结构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具有相对设置的两端面和位于两所述端面的侧面;所述灯光组件设于所述壳体的侧面,所述电量指示灯设于所述壳体的端面。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电量显示结构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电量指示灯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电量指示灯沿所述壳体的端面间隔排布。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电量显示结构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电量显示结构还包括隔挡件,所述隔挡件用于将任意相邻的两个所述电量指示灯。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电量显示结构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挡件具有多个隔挡部,相邻的两个隔挡部之间形成一个隔挡空间,每一个所述电量指示灯对应设于一个所述隔挡空间内。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电量显示结构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挡件包括隔挡主体和设于所述隔挡主体的多个所述隔挡部;所述隔挡主体靠近所述端面的一侧呈敞口设置;所述隔挡主体沿其长度方向的两端形成有避让槽。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电量显示结构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电量指示灯具有多种颜色,所述电量指示灯被配置为根据电源组件的电量显示对应的颜色。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具有电量显示结构的执法记录仪,该执法记录仪包括记录仪主体和电量显示结构,记录仪主体包括壳体、设于壳体的电源组件、控制主板、录像组件和灯光组件;电源组件电连接灯光组件、控制主板和录像组件;电量显示结构包括电量指示灯,电量指示灯安装于控制主板,电量指示灯通过控制主板与电源组件电连接,并可视于壳体的表面,且电量指示灯与电源组件位于壳体的不同侧。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通过电量显示结构的设置,解决了无显示屏的执法记录仪中,电量无法显示的问题,同时,通过将电量显示结构中的电量显示灯与灯光组件设于不同的侧面,从而避免在使用时灯光组件的作用,影响了电量显示灯的准确性。影响了电量显示灯的准确性。影响了电量显示灯的准确性。


技术研发人员:何利平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深圳市中安三防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3.04.14
技术公布日:202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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