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管控方法、系统及相关设备与流程

未命名 07-19 阅读:87 评论:0


1.本技术实施例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价格管控方法、系统及相关设备。


背景技术:

2.当前市面上的erp产品,只能处理简单的限价(如价格比较)场景,且被用来当做价控参考的来源单据只能是单一的固定类型的单据,如不符合,将不能使用该erp产品比对报价单据的价格是否符合价控来源单所定的价格上下限。
3.可见,现有erp产品所适用的价控场景窄,灵活性低,难以实现更多面的实际价控需求,用户体验低。针对于此,有必要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价格管控方法、系统及相关设备,用于开放对受控价格的管控权限。
5.本技术实施例第一方面提供一种价格管控方法,包括:
6.根据不同的源单类型配置相应的字段比对关系;
7.筛选出与目标业务单据相匹配的目标源单和相应的字段比对关系;
8.检验所述目标业务单据中的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所述目标源单中的参考字段标价按所述字段比对关系所形成的价控范围;
9.若所述检验结果为不符合,则根据所述价控范围调整所述受控字段报价或发起预警提示。
10.本技术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在具体实施时可采用本技术第二方面所述的内容实现。
11.本技术实施例第二方面提供一种价格管控系统,包括:
12.处理单元,用于根据不同的源单类型配置相应的字段比对关系;
13.筛选单元,用于筛选出与目标业务单据相匹配的目标源单和相应的字段比对关系;
14.所述处理单元,还用于检验所述目标业务单据中的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所述目标源单中的参考字段标价按所述字段比对关系所形成的价控范围;
15.所述处理单元,还用于若所述检验结果为不符合,则根据所述价控范围调整所述受控字段报价或发起预警提示。
16.本技术实施例第三方面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17.中央处理器,存储器以及输入输出接口;
18.所述存储器为短暂存储存储器或持久存储存储器;
19.所述中央处理器配置为与所述存储器通信,并执行所述存储器中的指令操作以执行本技术实施例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任一具体实现方式所描述的方法。
20.本技术实施例第四方面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包括指令,当所述指令在
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计算机执行如本技术实施例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任一具体实现方式所描述的方法。
21.本技术实施例第五方面提供一种包含指令或计算机程序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当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计算机执行如本技术实施例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任一具体实现方式所描述的方法。
22.从以上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技术实施例至少具有以下优点:
23.可自由配置出适用不同源单类型的字段比对关系,避免业务单据只能与单一类型的源单做价格比对,从而局限了业务使用场景。此外,筛选出与目标业务单据匹配的目标源单,有助于增强目标业务单据和源单之间的比价准确度,降低用户对受控字段报价的审核成本。
附图说明
24.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5.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的一个系统架构示意图;
26.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价格管控方法的一个流程示意图;
27.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价格管控方法的另一流程示意图;
28.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价格管控方法的一个操作效果示意图;
29.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价格管控方法的另一操作效果示意图;
30.图6为本技术实施例价格管控方法的另一操作效果示意图;
31.图7为本技术实施例价格管控系统的一个结构示意图;
32.图8为本技术实施例电子设备的一个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3.为了使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技术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所描述的实施例不应视为对本技术的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34.本技术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等(如果存在)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内容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35.在以下的描述中,涉及到“一个具体实施方式”或“一个具体示例”等类似表达,其描述了所有可能实施例的子集,但是可以理解,“一个具体实施方式”或“一个具体示例”可以是所有可能实施例的相同子集或不同子集,并且可以在不冲突的情况下相互结合。在以下的描述中,涉及到的术语多个是指至少两个。本技术所说的某数值达到阈值(如果存在),
在一些具体示例中,可包括前者大于阈值后者的情况。
36.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技术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本技术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限制本技术。
37.本技术实施例中涉及的名词和术语适用于如下的解释。
38.价格控制或价控:是指企业对货物或服务强制执行限定价格的措施,当决策者认为一种物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对买者或卖者不公平时,通常会实施价格控制。价格控制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39.最低限价(最高限价):为了防止恶意竞价或企业自身成本管控需要,企业对某些货物和服务所确定的最少(最多)交易价格,低于(高于)所定最低(最高)限价的交易会被禁止或被要求特别批准才能继续执行。
40.价格来源控制:在价格规划方面,为了防止业务员随意修改交易价格,企业规定业务单据上的价格必须与价格资料(如价目表等源单)中的价格保持一致,二者不一致的交易就会被禁止或被要求特别批准才能继续执行,故此需提前把控好选用哪类源单作为限价方面的参考。
41.为更好地理解本技术的价格管控方法,现提供该方法如图1所示的系统架构示意图。该系统可以包括至少一个终端设备101和一个服务器102,终端设备101可以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等,服务器102可用于存储终端设备101的不同类型应用程序所产生或记录的应用数据,如源单数据、业务单据数据等。服务器102可以是独立的物理服务器,也可以是多个物理服务器构成的服务器集群或者分布式系统,还可以是提供云服务、云数据库、云计算、云函数、云存储、网络服务、云通信、中间件服务、域名服务、安全服务、内容分发网络(contentdeliverynetwork,cdn)、以及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平台等基础云计算服务的云服务器等。当然,终端设备101也可用服务器实现。
42.上述价格管控方法可由终端设备101或服务器102任一方执行,也可由双方共同执行,具体可根据实际应用场景确定,此处不做限制。其中,上述方法由终端设备101或者服务器102任一方执行时,该执行方可基于目标源单数据和相应的字段比对关系,校验目标业务单据中的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相应形成的价控范围,若不符合则可进行调价或预警提示处理。
43.下面将对本技术的方法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44.请参阅图2,本技术第一方面提供一种价格管控方法的一个具体实施例,该实施例包括如下操作步骤:
45.21、根据不同的源单类型配置相应的字段比对关系。
46.所述源单类型可以包括多种类型,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源单类型可包含价目表、发票、合同或其他单据中的至少一种。目前的erp产品,在后台代码里写死了业务单据上的比价来源都是来自于价目表,即源单类型被唯一限定,如果业务单据上的价格有其他类型的来源(即源单),比如合同、发票、报价单、销售订单等其他类型单据,就必须先要通过二次加工,将合同、发票等源单的价格先转换成价目表中的价格,再比对业务单据中的价格是否符合该价目表中的限定价格,从而实现价格管控。如此操作,不仅前端流程转换费时费力,易用性低,还会增加用户的使用成本,同时,后端的价格转换处理还容易发生计算错误,从而
给客户带来时间或经济上的损失,影响客户体验。因此,根据不同的源单类型配置相应的字段比对关系,可为用户开放对源单的选用权限,满足其配置并使用个性化价控方案的实际需求。
47.22、筛选出与目标业务单据相匹配的目标源单和相应的字段比对关系。
48.实际应用中,源单及其字段比对关系可有很多种,故为了切实有效地满足对目标业务单据报价的价控需求,可针对性地筛选出与目标业务单据相匹配的目标源单和相应的字段比对关系,如此,能优选地实现对目标业务单据报价的管控。字段比对关系可理解为限价方案。一般地,可充当目标业务单据的单据是经过注册的需价控单据。
49.需说明的是,某类源单有与之对应的字段比对关系,故在一些具体示例中,可以先筛选出与目标业务单据相匹配的字段比对关系,再由选出的该字段比对关系查找出能对应适用的目标源单(即找到可作比价参考的来源单据);反之,亦可先筛选出目标源单,再关联性地选定所需的字段比对关系,总言之,此处字段比对关系和目标源单之间先后被筛选出的顺序可不限,具体可由需而定。
50.23、检验目标业务单据中的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所形成的价控范围。
51.具体的,检验目标业务单据中的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目标源单中的参考字段标价按字段比对关系所形成的价控范围。受控字段可为目标业务单据中的物料单价或产品单价。例如,可检验作为受控字段的某产品或物料单价(具体可以是含税单价)对应的报价5元,是否符合某价控范围,该价控范围可为:属于[最低限价,最高限价]=[6,10],或者该价控范围可以为:等于目标源单约定的含税单价10元。
[0052]
24、调整受控字段报价或发起预警提示。
[0053]
具体的,若检验结果为不符合,则可根据价控范围调整受控字段报价或发起预警提示。例如,将受控字段报价调至价控范围,或向用户设备发起报价不符的预警提示。
[0054]
综上,本技术实施例可供用户自由配置出适用不同源单类型的字段比对关系,避免业务单据只能与单一类型的源单做价格比对,从而局限了业务使用场景。此外,筛选出与目标业务单据匹配的目标源单,有助于增强目标业务单据和源单之间的比价准确度,降低用户对受控字段报价的审核成本。
[0055]
在上述示例说明的基础上,下面将提供一些具体的可能实施示例,实际应用中,这些示例之间的实施内容可根据相应的功能原理和应用逻辑由需地结合实施。
[0056]
请参阅图3至图6,本技术第一方面提供一种价格管控方法的另一具体实施例,该实施例包括如下操作步骤:
[0057]
30、确定非受控单据和目标业务单据。
[0058]
示例性的,实际情况中,部分良好协作伙伴(如供应商或客户)或非专业人员(如非财务人员等)所制定或提供的业务单据,可以不需要参与价控,即这些业务单据的受控字段报价无需做比价检验、调价等处理,例如良好协作伙伴的业务单据可按原定价格通过审核并投入交易链,非专业人员的业务单据可提示走另外的处理流程如人工纠查流程。因此,可设置前置条件以选择出不参与价控的例外单据,换言之,可划定出不使用下述字段比对关系的业务单据,以便实现例外场景的应用和需求。
[0059]
具体的:可配置对应不同选单因素的选单前置条件(如图5所示的限价方案前置条件),选单因素包含目标业务单据的单据类型、业务类型、交易部门和开单人员中至少一项;
将属于选单前置条件所限定的选单因素内容的单据作为非受控单据,并将除非受控单据之外的单据确定为目标业务单据;非受控单据不执行检验目标业务单据中的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目标源单中的参考字段标价按字段比对关系所形成的价控范围的步骤,即步骤33、34的实施对象不包含非受控单据。
[0060]
例如,属于非采购人员开具的采购单据,或属于非销售部门提交的销售单据,或信誉等级高的某供应商出具的供货单可被确定为非受控单据,这些非受控单据携带的受控字段报价如某产品单价,能不被执行如步骤33、34的价控操作,相当于可绕过比价校验环节、转而进行例外单据处理(如转为人工审核等不同于步骤33的操作流程)等。类似的,除上述示例的开单人员等因素之外,业务单据上的其他内容如单据编号等也可以自定义为选单因素,即用户可以在前台自由配置选单因素,以选定哪些业务单据不参与价格控制,哪些又要参与该价控,不用再如传统般只能依赖后台代码的修改,才能实现各种例外场景的应用和需求的实现。
[0061]
31、根据不同的源单类型配置相应的字段比对关系。
[0062]
在一些具体示例中,步骤31的具体操作步骤包括:
[0063]
当源单为记载有最高限价、最低限价的参考价目表时,字段比对关系为最低限价小于等于受控字段报价小于等于最高限价;当源单为除参考价目表之外的源单时,字段比对关系为受控字段报价小于等于源单对受控字段的约定价。
[0064]
以产品单价(具体可以是含税单价)为受控字段示例,场景1:当价控来源即源单是价目表,且价目表中包含产品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值时,需控制业务员录入业务单据的价格必须在最低限价和最高限价范围(即上下限范围)内,则可将受控单据即目标业务单据的受控字段在比对关系中设置为:最低限价小于等于产品单价小于等于最高限价;当然,某单据(如自定义单据)约定了上下限范围且能充当目标源单的情况下,该源单可视为能替代上述价目表的存在,即可同理实施场景1的字段比对关系。
[0065]
场景2:当价控来源不是价目表,而是erp系统中的合同、发票、销售订单或采购订单等源单时,需要控制业务单据的价格不能超过这些源单约定的价格,则可以设置字段比对关系为:产品单价小于等于历史合同或发票等源单约定的价格。同时,如果要跟最新的合同或发票做比对,可在图4所示的限价排序栏设置各源单按时间(如按源单的生效期)降序,并使用排先的那份源单作为当前最新的比价参考单即目标源单。其中,图4所示的字段映射栏,可表示所选取的目标源单和目标业务单据之间的字段内容,满足图示的映射条件,换言之,满足图示映射条件的源单,才是能作为与目标业务单据匹配的目标源单,即具有比价上的参考价值。
[0066]
场景3:当价控来源是价目表或其他源单(包含自定义单据),但没有设置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时,则可将比对关系设置为:产品单价=价目表单价或其他源单约定的单价。
[0067]
32、筛选出与目标业务单据相匹配的目标源单和相应的字段比对关系。
[0068]
(一)在一些具体示例中,筛选出与目标业务单据相匹配的目标源单的具体过程包括:
[0069]
配置关于源单类型和/或时间类型的源单过滤条件(或称为限价来源过滤条件),时间类型包含源单的失效期和/或生效期;将符合源单过滤条件所限定的源单类型和/或处于有效期内的至少一份源单,确定为目标源单。
[0070]
如图5或图6所示,该源单过滤条件的构成因素可以是“大于、小于、等于、大于等于、小于等于”等任意条件因素,以及“与”即“并且”、“或”等逻辑因素(分别表示并用或任意选用预期源单作为目标源单),这些因素表示可通过来源单据编号、源单类型、源单时间等至少一项参选字段,筛选出合适的目标源单。例如,通过“源单类型字段值等于价目表”、“数据状态为已审核”和/或“源单生效期小于等于业务单据生效期”等多项源单过滤条件,可筛选出所符合的目标源单。
[0071]
在一些具体示例中,筛选出的同类型目标源单有多份时,可以将多份同类目标源单中有效期跨度最接近目标业务单据有效期跨度的源单,作为用于检验受控字段报价的目标源单。例如,1号目标源单的有效期=[源单生效期,源单失效期]=[2022.1.30,2022.12.30],2号目标源单的有效期=[源单生效期,源单失效期]=[2022.5.30,2022.10.30],面对有效期=[业务单据生效期,业务单据失效期]=[2022.6.30,2022.9.30]的目标业务单据,则可选择有效期跨度更接近的2号目标源单应用于步骤33;当然,也可以任选其中一份目标源单作为用于检验受控字段报价的目标源单,具体可自行选定。
[0072]
(二)在一些具体示例中,若筛选出与目标业务单据匹配的字段比对关系(可称为限价方案)有多组,则可以根据不同源单之间的单据类型优先顺序,确定多个字段比对关系之间的使用次序。
[0073]
例如,用户可预设不同类型源单之间的优先级顺序,而后相应的,可设置这些源单分别对应的字段比对关系按该优先级顺序排列,使得这些字段比对关系能被依次选用,以提供顺序化的比价服务,如此操作的效果可如图5所示,方案排序栏的“采购订单限价方案(来源于价目表)”将优先于“采购订单限价方案(来源于合同)”被实施,当已经满足“采购订单限价方案(来源于价目表)的限价控制后(即受控字段报价符合价目表对应的字段比对关系,此处的符合可以是报价本身就符合前述比对关系,或据该关系调价后达到的符合),才会再向“采购订单限价方案(来源于合同)”实施(即判断调价后的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该合同对应的字段比对关系,否时可再调价直至满足该次字段比对关系);若不满足“采购订单限价方案(来源于价目表)”的限价控制,就不会继续向“采购订单限价方案(来源于合同)”实施,即中止比价流程。
[0074]
33、检验目标业务单据中的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所形成的价控范围。基于上述(二)关于多组字段比对关系的操作说明,此情况下,步骤33的具体操作可包括:
[0075]
按使用次序依次检验目标业务单据中的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相应目标源单中的参考字段标价按字段比对关系所形成的价控范围;其中,任意次检验结果为不符合,则停止检验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后续目标源单的价控范围,或触发执行根据价控范围调整受控字段报价或发起预警提示的步骤(即触发步骤34)。
[0076]
例如,图5中作为源单的价目表、合同对应的字段比对关系可分别为,采购订单的受控字段报价小于等于价目表对该受控字段的约定价20元,采购订单的受控字段报价小于等于合同对该受控字段的约定价10元,则受控字段报价为30元时,可先检验该报价值30元是否符合前一字段比对关系,该组(或次)检验结果为不符合则可触发执行步骤34。相应的,步骤34的操作过程可以是,(1)该“30元”的报价值可先根据前一字段比对关系调价至小于等于20元的情况,如调至20元,而调价后的报价值“20元”可再根据后一字段比对关系调价
至小于等于10元的情况,如调至10元;当然,此处也可以先调至19元及以下的任一金额、再调至9元及以下的任一金额,具体可由实际情况调定。或者,步骤34的操作过程可以是,(2)发起用于声明报价有误或禁止交易的预警提示。作为另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若方案排序栏中某次检验结果为不符合,则可停止后续的比价或限价控制进程,如中止运行步骤33,后续相应的可发起预警提示。
[0077]
34、调整受控字段报价或发起预警提示。
[0078]
在一些具体示例中,步骤34的具体操作可包括:
[0079]
根据价控范围与受控字段报价之间的差值结果以及预设调价倍率,将受控字段报价调至价控范围(可视为控制强度即应对举措之一);或,提示目标业务单据报价有误(可视为控制强度之二)或禁止目标业务单据生效(可视为禁止交易,可起预警提示作用)。
[0080]
作为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就步骤33的上述示例而言,第一组价控范围中的20元和受控字段报价30元之间的差值结果为10元,若调价倍率预设为n*差值(n=2),那么调得的受控字段报价为30元-2*差值10=10元,而至此,也可以检验提示已符合后一字段比对关系要求的“受控字段报价小于等于采购订单对受控字段的约定价10元”。当然,调价倍率可由历史经验自行设定,如n可以为1,以得到步骤33示例的调至20元,该20元=30-1*差值10。
[0081]
作为另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步骤33给出的检验结果为不符合时,可以提示目标业务单据报价有误或禁止所述目标业务单据生效,以防产生有损用户利益或行业规则的交易。
[0082]
上述步骤31至34与步骤21至24的操作内容类似,具体不再赘述。步骤30与步骤31之间的先后执行顺序可以不限,也可以同时执行,具体可视场景需求而定。
[0083]
综上,本技术实施例允许灵活地选择目标源单和目标业务单据,erp系统内的各单据(包含自定义单据)都有机会充当源单,还可以自由配置和选用字段比对关系,如此可形成能供前端用户个性化地定制、使用价控策略的价控工具,从而满足不同场景的业务需求,其中,该价控策略可包括上述选单前置条件和/或源单过滤条件。实际应用中,在业务单据被提交或处于开始审核等的价控时点时,可以将需要进行价控的目标业务单据与价控服务进行绑定,以为目标业务单据的受控字段报价调用到比价、调价等服务。此外,为提升本方法或系统工具的易用性和对各业务场景的应对水平,允许前台用户自行配置选单前置条件以处理例外场景,从而避免用户在系统上线使用时或后期维护中投入额外的工作成本,同时,也无需如传统般依托二次开发代码实现逻辑转换,能有效降低系统的实施成本。
[0084]
请参阅图7,本技术第二方面提供一种价格管控系统的一个具体示例,该系统包括:
[0085]
处理单元701,用于根据不同的源单类型配置相应的字段比对关系,其中,源单类型可包含价目表、发票和合同中的至少一种;
[0086]
筛选单元702,用于筛选出与目标业务单据相匹配的目标源单和相应的字段比对关系;
[0087]
处理单元701,还用于检验目标业务单据中的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目标源单中的参考字段标价按字段比对关系所形成的价控范围;
[0088]
处理单元701,还用于若检验结果为不符合,则根据价控范围调整受控字段报价或发起预警提示。
[0089]
可选地,筛选单元702具体用于:
[0090]
配置关于源单类型和/或时间类型的源单过滤条件,时间类型包含源单的失效期和/或生效期;
[0091]
将符合源单过滤条件所限定的源单类型和/或处于有效期内的至少一份源单,确定为目标源单。
[0092]
可选地,筛选出的同类型目标源单有多份时,筛选单元702还用于:
[0093]
将多份同类目标源单中有效期跨度最接近目标业务单据有效期跨度的源单,作为用于检验受控字段报价的目标源单。
[0094]
可选地,处理单元701还用于:
[0095]
若筛选出与目标业务单据匹配的字段比对关系有多组,则根据不同源单之间的单据类型优先顺序,确定多个字段比对关系之间的使用次序;
[0096]
按使用次序依次检验目标业务单据中的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相应目标源单中的参考字段标价按字段比对关系所形成的价控范围;
[0097]
其中,任意次检验结果为不符合,则停止检验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后续目标源单的价控范围,或触发执行根据价控范围调整受控字段报价或发起预警提示的步骤。
[0098]
可选地,筛选单元702还用于:
[0099]
配置对应不同选单因素的选单前置条件,选单因素包含目标业务单据的单据类型、业务类型、交易部门和开单人员中至少一项;
[0100]
将属于选单前置条件所限定的选单因素内容的单据作为非受控单据,并将除非受控单据之外的单据确定为目标业务单据;非受控单据不执行检验目标业务单据中的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目标源单中的参考字段标价按字段比对关系所形成的价控范围的步骤。
[0101]
可选地,处理单元701具体用于:
[0102]
当源单为记载有最高限价、最低限价的参考价目表时,字段比对关系为最低限价小于等于受控字段报价小于等于最高限价;
[0103]
当源单为除参考价目表之外的源单时,字段比对关系为受控字段报价小于等于源单对受控字段的约定价。
[0104]
可选地,处理单元701具体用于:
[0105]
根据价控范围与受控字段报价之间的差值结果以及预设调价倍率,将受控字段报价调至价控范围;或,
[0106]
提示目标业务单据报价有误或禁止所述目标业务单据生效。
[0107]
本技术实施例中,价格管控系统各单元所执行的操作,与前述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任一具体方法实施例所描述的操作类似,具体此处不再赘述。当然,本技术第一方面各操作的具体实现过程也可参见第二方面的相关描述实现。
[0108]
请参阅图8,本技术实施例的电子设备800可以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中央处理器cpu(cpu,centralprocessingunits)801和存储器805,该存储器805中存储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应用程序或数据。
[0109]
其中,存储器805可以是易失性存储或持久存储。存储在存储器805的程序可以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模块,每个模块可以包括对电子设备中的一系列指令操作。更进一步地,中央处理器801可以设置为与存储器805通信,在电子设备800上执行存储器805中的一系列
指令操作。
[0110]
电子设备800还可以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电源802,一个或一个以上有线或无线网络接口803,一个或一个以上输入输出接口804,和/或,一个或一个以上操作系统,例如windowsservertm,macosxtm,unixtm,linuxtm,freebsdtm等。
[0111]
该中央处理器801可以执行前述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任一具体方法实施例所执行的操作,具体不再赘述。
[0112]
本技术提供的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包括指令,当所述指令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计算机执行如上述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任一具体实现方式所描述的方法。
[0113]
本技术提供的一种包含指令或计算机程序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当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计算机执行如上述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任一具体实现方式所描述的方法。
[0114]
可以理解的是,在本技术的各种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步骤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技术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0115]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描述的系统(若存在)、装置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0116]
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装置,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0117]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0118]
另外,在本技术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0119]
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计算机程序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业务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技术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access memory)、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技术特征:
1.一种价格管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不同的源单类型配置相应的字段比对关系;筛选出与目标业务单据相匹配的目标源单和相应的字段比对关系;检验所述目标业务单据中的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所述目标源单中的参考字段标价按所述字段比对关系所形成的价控范围;若所述检验结果为不符合,则根据所述价控范围调整所述受控字段报价或发起预警提示。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筛选出与目标业务单据相匹配的目标源单的过程,包括:配置关于源单类型和/或时间类型的源单过滤条件,所述时间类型包含源单的失效期和/或生效期;将符合所述源单过滤条件所限定的源单类型和/或处于有效期内的至少一份源单,确定为所述目标源单。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筛选出的同类型目标源单有多份时,所述方法还包括:将多份同类所述目标源单中有效期跨度最接近所述目标业务单据有效期跨度的源单,作为用于检验所述受控字段报价的目标源单。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筛选出与目标业务单据相匹配的目标源单和相应的字段比对关系之后,检验所述目标业务单据中的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所述目标源单中的参考字段标价按所述字段比对关系所形成的价控范围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若筛选出与所述目标业务单据匹配的所述字段比对关系有多组,则根据不同所述源单之间的单据类型优先顺序,确定多个所述字段比对关系之间的使用次序;所述检验所述目标业务单据中的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所述目标源单中的参考字段标价按所述字段比对关系所形成的价控范围,包括:按所述使用次序依次检验所述目标业务单据中的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相应目标源单中的参考字段标价按所述字段比对关系所形成的价控范围;其中,任意次检验结果为不符合,则停止检验所述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后续目标源单的价控范围,或触发执行所述根据所述价控范围调整所述受控字段报价或发起预警提示的步骤。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检验所述目标业务单据中的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所述目标源单中的参考字段标价按所述字段比对关系所形成的价控范围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配置对应不同选单因素的选单前置条件,所述选单因素包含目标业务单据的单据类型、业务类型、交易部门和开单人员中至少一项;将属于所述选单前置条件所限定的选单因素内容的单据作为非受控单据,并将除所述非受控单据之外的单据确定为目标业务单据;所述非受控单据不执行所述检验所述目标业务单据中的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所述目标源单中的参考字段标价按所述字段比对关系所形成的价控范围的步骤。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不同源单的单据类型配置相应的
字段比对关系,包括:当所述源单为记载有最高限价、最低限价的参考价目表时,所述字段比对关系为所述最低限价小于等于所述受控字段报价小于等于所述最高限价;当所述源单为除所述参考价目表之外的源单时,所述字段比对关系为所述受控字段报价小于等于所述源单对所述受控字段的约定价。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价控范围调整所述受控字段报价或发起预警提示,包括:根据所述价控范围与所述受控字段报价之间的差值结果以及预设调价倍率,将所述受控字段报价调至所述价控范围;或,提示所述目标业务单据报价有误或禁止所述目标业务单据生效。8.一种价格管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处理单元,用于根据不同的源单类型配置相应的字段比对关系;筛选单元,用于筛选出与目标业务单据相匹配的目标源单和相应的字段比对关系;所述处理单元,还用于检验所述目标业务单据中的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所述目标源单中的参考字段标价按所述字段比对关系所形成的价控范围;所述处理单元,还用于若所述检验结果为不符合,则根据所述价控范围调整所述受控字段报价或发起预警提示。9.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中央处理器,存储器以及输入输出接口;所述存储器为短暂存储存储器或持久存储存储器;所述中央处理器配置为与所述存储器通信,并执行所述存储器中的指令操作以执行权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包括指令,当所述指令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计算机执行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

技术总结
本申请公开了价格管控方法、系统及相关设备,该方法还包括:根据不同的源单类型配置相应的字段比对关系;筛选出与目标业务单据相匹配的目标源单和相应的字段比对关系;检验目标业务单据中的受控字段报价,是否符合目标源单中的参考字段标价按字段比对关系所形成的价控范围;若检验结果为不符合,则根据价控范围调整受控字段报价或发起预警提示。本申请可自由配置出适用不同源单类型的字段比对关系,避免业务单据只能与单一类型的源单做价格比对,从而局限了业务使用场景。此外,筛选出与目标业务单据匹配的目标源单,有助于增强目标业务单据和源单之间的比价准确度,降低用户对受控字段报价的审核成本。字段报价的审核成本。字段报价的审核成本。


技术研发人员:丁武凌 刘文武 肖荣兰 刘银 郑鸿建 郑国 候月明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3.03.30
技术公布日:2023/7/18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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